清光绪十七年(1891年)清政府决定调登州镇总兵章高元率四营兵移驻胶澳,青岛遂成为海防重镇,是为青岛建置的开始。1897年11月,德帝国主义侵占胶澳;1898年3月6日,德国强迫清政府签订《中德胶澳租借条约》;1899年沿用原有“青岛”一名,拨款建港。大小港口和胶济铁路建成后,进出口贸易额剧增,到1913年达到6045万两(白银),跃居国内第六大港的地位。
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日本帝国主义于1914年11月攻占青岛,取代德国在胶澳的殖民统治。1922年12月中国收回胶澳,先属北洋政府,称胶澳商埠,1929年4月又归国民党政府,恢复“青岛”名称,列为直辖市。
抗日战争爆发,日本帝国主义于1938年1月再次侵占青岛。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政府于1945年9月接收青岛,仍为中央直辖市。1949年后,青岛港逐渐成为我国对外贸易的重要口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