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峰街道
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下辖街道
露峰街道,隶属于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地处鲁山县东部,东隔大浪河与辛集乡相邻,南至老城大街与汇源街道相接,西至墨公路与琴台街道相连,北与张店乡和梁洼乡毗邻,总面积8.5平方千米。
建置沿革
夏孔甲时,属刘累邑。春秋战国时期,先属郑,后属楚。秦时,属南阳郡。西汉时,属鲁阳县。三国时,属魏国。
北魏太和十一年(487年),属山北县。北魏永安年间(528—530年),复属鲁阳县。
隋大业十三年(617年),属鲁县。
唐贞观元年(627年),属鲁山县。
北宋时,属京西北路汝州。
金,属南京路汝州。元,属南阳府汝州。
民国二年(1913年),属豫西道。民国三年(1914年),属河洛道。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至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10月,属河南省第五行政督察区。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11月,属豫陕鄂边区第五行政区。
1988年,分属鲁阳镇、张店乡、董周乡。
2007年1月,析鲁阳镇、张店乡、董周乡部分地域,设立露峰街道。
行政区划
截至2011年末,露峰街道下辖东关、曙光、上洼、下洼、叶茂、新华、后营7个社区,下设65个居民小组。
截至2020年6月,露峰街道下辖7个社区:曙光社区、东关社区、下洼社区、上洼社区、叶茂社区、后营社区、新华社区,街道办事处驻人民路东段南5号院。
地理环境
露峰街道地处鲁山县东部,东隔大浪河与辛集乡相邻,南至老城大街与汇源街道相接,西至墨公路与琴台街道相连,北与张店乡和梁洼乡毗邻,总面积8.5平方千米。
人口
2010年,露峰街道人口有29026人。
截至2011年末,露峰街道总人口有38000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17000人,城镇化率44.7%;总人口中,男性19690人,占51.82%;女性18310人,占48.18%;以汉族为主。2011年,露峰街道人口出生率13.8‰,人口死亡率6.7‰,人口自然增长率7.1‰,人口密度每平方千米4470人。
经济
综述
2010年,露峰街道全街道引进县外资金达3亿元,实缴税金835万元,新上500万元以上项目6个、1000万元以上项目8个;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和2009年相比净增12%。
2011年,露峰街道财政总收入861万元,比2010年增长13%。
工业
2011年,露峰街道工业总产值为14.1亿元,比2010年增长20%,实现工业增加值4亿元。
商贸
截至2011年末,露峰街道有商业网点582个,职工2610人。2011年,露峰街道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63726万元,比2010年增长26%。
社会事业
教育事业
截至2011年末,露峰街道有小学6所,在校生3572人,专任教师142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有初中1所,在校生616人,专任教师在校72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
文化事业
截至2011年末,露峰街道有文化站1个,社区文化中心7个,农家书屋7个,腰鼓队2个,铜器队1个。
医疗卫生
截至2011年末,露峰街道有县中医医院1个;社区定点医疗所8个。
社会保障
2011年,露峰街道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为1044户,人数2333人,支出472.6万元,比2010年增长15%,月人均169元,比2010年增长15%;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713人,支出58.6万元,比2010年增长12%,月人均68元,比2010年增长10%;为因重大疾病导致家庭贫困的城乡居民解决医疗救助资金11.8万元;为五保对象和生活困难家庭发放救助金10.8万元;抚恤事业费支出41.8万元;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6万人,参保率达到100%。
交通
露峰街道主要交通干线有G311国道、人民路、振兴路、文兴路等。
历史文化
露峰街道因紧靠城东露峰山而得名。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1-06 10:12
目录
概述
建置沿革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