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台,建筑学术语,意为住宅中的屋顶平台或由于
建筑结构需求或改善室内外空间组合而在其他楼层中做出的大阳台。由于它面积一般均较大,上边又没有屋顶,所以称作露台。
都市人通常喜在露台上摆放家私,居高观景,享受大自然,而不用远行他方,写意悠然,尽情休憩。正因为露台在外壁突出,阳光充足,比室内适合
莳花栽草,晒衣待干。另外,露台更是社交联谊的适合地方,方便聚会聚餐,纳凉避暑,而烧烤之油烟不会弄脏室内。
中国最先出现露台的时代是
宋朝时期,多由石头或枋木建成,用于演出戏曲,故此,此种露台规模非常大,高达丈余,与舞台同义,故亦衍生有“露台子弟”一词,形容
非官方的演员。
宋朝作家
孟元老撰的《
东京梦华录》,在“元宵”条中写:“楼下用枋木垒成露台一所,采结栏槛,……。教坊钧容直、露台子弟,更互杂剧。”另一条“驾登宝津楼诸军呈百戏”写:“其村夫者以杖背村妇出场毕,后部乐作,诸军缴队杂剧一段,继而露台子弟杂剧一段。”文学家
苏轼,在《
次韵王晋卿上元侍燕端门》也有提起过这种建筑物,言:“月上九门开,星河绕露台。”足见至少宋朝已有“露台”的建筑慨念。
在西方,由于建筑物的形态不同,所以露台发展较早,面积较小,传统的
马耳他阳台,是现代露台的雏型,其实不过是木制的闭合平台,从墙壁稍为延伸而已,但其阳台色择丰盈,材料纹理独特,装饰主题也丰富了都市空间。垂悬在庭院之中的阳台,通常以石、木材和金属所建,用花卉和叶子衬托,为大道和胡同遮荫,阳台甚会雕刻野兽、天使图或精怪
标奇立异。
欧洲在17世纪时,受
巴洛克式风朝影响,建筑物常设露台。但到十八世纪,露台却成了身份象征,
上流社会人士必置露台,贵族更会把宫殿露台装饰得美轮美奂。此外,露台具有宗教意义,往往教区的主教堂都有露台,
宗教仪式进行时,露台会以圣人肖像或雕像装饰,而在
教宗选举新当选的天主教
教皇,会第一时间到
圣伯多禄大殿露台说出
祝福语“罗马城及世界(
拉丁文:urbi et orbi)”,并接受教徒祝贺。
与中国古代露台用途一样,西方露台亦会有类似舞台用途,提供给歌手、音乐家等等人物在演唱。另外,法国流行叫法式阳台的建筑物式样,实际上,法式露台并非露台,它不过将栏杆附上窗口上,并无突出平台。后来,露台文化随住西方势力拓展和现代化,成为现代的常规建筑物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