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考取中华人民共和国
律师资格;1996年11月加入
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成为执业律师;1998年1月加入
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业务自此迅猛发展,1998~2001年连续四年业务量位居全所前列;2002年1月,创办
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
雷建威曾多次获广州市律师协会颁“业务成就奖”、“行业服务贡献奖”、“社会责任贡献奖”、“理论成果奖”、“维护社会稳定奖”和“公益爱心奖”,2007年获
广州市司法局颁“广州市十佳律师提名奖”,2008年获国家司法部授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抗震救灾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10年获广州市司法局颁“广州市律师行业亚运工作突出贡献奖”。
2010年6月11日,广州市司法局作出《关于开展向雷建威律师学习活动的决定》(穗司法[2010]104号),大力宣传和弘扬雷建威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决定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中广泛开展向雷建威学习的活动。
2011年12月5日是世界第26个
国际志愿者日,中央文明办当天公布了2011年度“全国优秀志愿者”名单(共100名),雷建威位列其中。
2011年12月25日第八次
全国律师代表大会在京召开,雷建威在会上被授予2008~2010年度“全国优秀律师”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