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应川
一级战斗英雄
雷应川(1957~1979),瑶族,出生于湖南省江永县兰溪瑶族乡新桥村。历任广州警备区三团八连三排八班班长、九班班长和炊事班班长,尖刀班班长。
人物经历
1972年8月,年仅15岁的雷应川冒着生命危险,跳入水塘救起溺水的小女孩。1974年,他拼尽全力制服一头正在发疯狂奔的牯牛,救下了被牛绳拖着跑的放牛娃。1976年,他被安排到朝阳电站工作。这年夏天,山洪暴发,山里大批木材被洪水冲走,他冒着生命危险跳入洪流为国家打捞木材。同年冬天,因洪水暴涨,电站水轮机转叶被泥沙和木块堵塞,电机无法运转,他冒着严寒,跳进水沟,爬过36米长的水管,钻进机底,奋战3小时,排除故障。
1977年春,雷应川应征入伍,先后任广州警备区三团八连三排八班班长、九班班长和炊事班班长。1979年2月,对越自卫还击战打响后,他要求上前线被批准,担任尖刀班班长。
2月27日凌晨5点,雷应川带领尖刀班摸黑爬上班占西侧无名高地,消灭越军6人,越过越军的第一道堑壕。就在这时,他腿部连中三弹,血流如注,但他毫不畏惧,带领战士们继续前进,抢占第二道堑壕。在交通沟的拐弯处,他被敌人击中肩窝,第二次负伤。两个战士要抬他下去,他严词拒绝,并命令他们继续前进,他爬在地上开枪掩护。这时,越军向他掷来手榴弹,他的两条小腿被炸断。3次中弹,7处重伤,使他昏迷过去。他苏醒后,发现离他10多米远的地方,有一座越军指挥所,于是他竭尽全力,一步一步地向越军指挥所爬去,用手榴弹捣毁了它。战斗结束后,战友们到他昏迷的地方去找他,只见一条长约15米的血路直通越军指挥所。在指挥所掩蔽部的洞口发现了他的遗体,他上半身卧倒在掩蔽部里,左手撑地,右手伸向前方,保持着握弹向敌人投掷的姿势,掩蔽部里的电台和电话机被炸毁,四周洞壁沾满斑斑血迹。离烈士遗体不远的地方,横着9具血肉模糊的越军尸体,其中一人是上尉营长。
雷应川牺牲后,部队党委根据他生前的要求,追认他为中共正式党员,中央军委授予他“一级战斗英雄”称号。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8-08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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