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峰乡,隶属于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地处
天台县南部偏西,东邻
南屏乡,东南、南接临海市
白水洋镇,西南连玉环市
龙溪镇,西与
街头镇相接,西北、北连平桥镇,东北与
始丰街道为邻,行政区域面积82.6平方千米。截至2019年末,雷峰乡户籍人口为16058人。
历史沿革
1955年,属祥和、祥塘、紫凝乡;同年,祥和乡、祥塘乡和紫凝乡部分区域(原崔岙乡)合并,设立雷峰乡,属南山区。
1956年,改称雷峰公社。
1958年,改为雷峰大队,属南山公社。
1961年,雷峰大队下分崔岙、祥塘、祥和三个公社。
1970年,复称雷峰公社。
1980年,撤雷峰公社,设立崔岙乡、祥塘乡、祥和乡。
1988年,崔岙乡、祥塘乡、祥和乡从南山区划并平桥区。
1992年5月,设立雷峰乡。
行政区划
2011年末,雷峰乡辖17个行政村:里良、崔一、黄家塘、崔家、大地林、李家坑、祥益、状塘、范庄、友义、桥棚、茶丰、林家山、白坭坦、祥何、王浪、潘岙杨;下设198个村民小组。
截至2020年6月,雷峰乡辖13个行政村:黄家塘村、大地林村、状塘村、白坭坦村、桥棚村、王浪村、潘岙杨村、崔一村、崔家村、祥和村、茶丰村、祥益村、友义村,乡人民政府驻崔家村1号。
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雷峰乡地处
天台县南部偏西,东邻
南屏乡,东南、南接临海市
白水洋镇,西南连玉环市龙溪镇,西与
街头镇相接,西北、北连平桥镇,东北与
始丰街道为邻,行政区域面积82.6平方千米。
自然资源
2011年,雷峰乡有耕地面积7500亩,林地面积9.6万亩。
人口
2011年末,雷峰乡总人口16266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467人,城镇化率2.9%。另有流动人口9050人。总人口中,男性8767人,占53.9%;女性7499人,占46.1%;14岁以下2818人,占17.3%;15—64岁11924人,占73.3%;65岁以上1524人,占9.4%。总人口中,以汉族为主,达16250人,占99.9%;有土家、布依、苗、壮、朝鲜、白6个少数民族,共16人,占0.1%。其中土家族4人,占少数民族人口的25.0%;布依族4人,占25.0%。2011年,人口出生率9.5‰,人口死亡率6.7‰,人口自然增长率2.8‰。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204人。
截至2019年末,雷峰乡户籍人口为16058人。
经济
综述
2011年,雷峰乡完成财政总收入680万元,比上年增长11.3%。其中地方财政收入50万元,比上年增长-33.6%。人均财政收入418元。农民人均纯收入5917元。
2019年,雷峰乡有工业企业4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1个。
农业
2011年,雷峰乡实现农业总产值0.25亿元,比上年增长9.4%,农业增加值占全乡地区生产总值的35.7%。2011年,生产粮食3427吨,其中水稻1429吨,小麦935吨。
2011年,雷峰乡生猪饲养量5508头。截至2011年末,累计造林320亩。
工业
2011年,雷峰乡实现工业总产值330万元,比上年增长0.1%,工业增加值占全乡地区生产总值的3.3%。
商贸
2011年末,雷峰乡有商业网点257个。2011年,社会商品销售总额达3.12亿元,比上年增长3.2%;城乡集市贸易成交额0.02亿元,比上年增长8.9%。
金融业
2011年,雷峰乡各类存款余额865万元,各项贷款余额977万元。
邮电业
2011年,雷峰乡邮政业务收入7万元。电信业务收入260万元。
社会事业
教育事业
2011年末,雷峰乡有幼儿园5所,在园幼儿71人,专任教师5人;小学3所,在校生368人,专任教师37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1所,在校生227人,专任教师24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98.8%,小升初升学率98.6%,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达100%。2011年,教育经费达320万元,比上年增长24.0%;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270万元,比上年增长30.0%,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为47.0%。
文化事业
2011年末,雷峰乡有文化事业团体7个,会员72个;文化馆(站)1个;公共图书室1个,建筑面积128平方米,藏书2731册。
医疗卫生
2011年末,雷峰乡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3个,病床8张,固定资产总值312万元。专业卫生人员11人,其中执业医师2人,执业助理医师9人。2011年,医疗机构(门诊部以上)完成诊疗0.72万人次。2011年,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为150/10万,农村安全饮用水普及率100%,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10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14488人,参合率94.8%。
社会保障
2011年,雷峰乡有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5户,人数36人,支出8万元,比上年增长30.0%,月人均185元,比上年增长36.0%。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359户,人数395人,支出67.78万元,比上年增长30.0%,月人均143元,比上年增长39.0%;农村五保集中供养13人,支出7.02万元;农村五保分散供养10人,支出5.16万元;农村医疗救助61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395人次,共支出4.74万元。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15人,抚恤事业费支出13万元。2011年末,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4323人,参保率26.0%。
邮政电信
2011年末,雷峰乡有邮政网点1个,投递路线单程总长度41千米,乡村通邮率100%。电信企业1家,服务网点1个。固定电话用户0.1万户,移动电话用户0.28万户,宽带接入用户0.04万户。
交通运输
2011年,雷峰乡有县乡(镇)级公路1条,总长24千米。
历史文化
雷峰乡因境内大雷山得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