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商业是由人民群众集资、集体占有生产资料、共同从事商业劳动并实行多种形式的按劳分配方式的集体商业经济组织。我国现有的集体商业大体上有三种:(1)建国以后,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私营工商业进行
社会主义改造时,由个体的小商贩组成的合作商店。(2)是七十年代为安置待业人员而组成的集体商业。(3)小型的国营商业转为集体经营的企业以及城乡基层单位开办的代购、代销、代营店。近年来,由于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集体商业发展速度很快,成为我国集体经济的主要组成部份。这种商业企业点多面广,服务方式灵活,便利人民群众,且能安置大量就业人员,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1979年开始,全县陆续从城镇待业青年、上山下乡
知识青年中招收新
集体所有制职工59人,分别安排进百货、医药、副食品、食品厂、食品公司等单位,采取“全民带集体”办法,以解决国营商业职工不足。此间,组建一支商业服务队,人员以上山下乡老知识青年为主体,定员27人。1981年,商业服务队撤销,人员分别插入城关综合公司、食品厂等单位。此后,相继成立了二轻供销公司、木材公司经理部、
物资供应站、华电服务部等。1985年,副食品公司、医药公司的“混岗”集体职工先后退出,组成糖果糕点门市、烟酒
蔬菜门市和医药门市。1988年,属全民所有制单位办的集体商业有3家,职工26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