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协调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在随活动的调研、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和协调市内民间组织参与
国际非政府组织活动的管理职责。
简介
根据《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随州市人民
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鄂办文〔2009〕99号)和《
中共随州市委、
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
机构改革实施意见》(随发〔2010〕2号)精神,设置随州市外事侨务旅游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挂随州市归国华侨联合会牌子。
职责调整
(二)加强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涉台有关工作中的涉外事宜的职责。
(三)加强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反恐防恐有关工作中的涉外事宜的职责。
(四)加强外事归口管理和统筹协调外事工作的职责。
(五)加强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开展涉侨工作的职责。
(六)加强指导协调、统筹港澳工作的职责。
(七)加强旅游综合协调和应急救援职责。
(八)加强为重点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的职责。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外事、侨务、引智、港澳、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以及市委和市政府关于外事、侨务、引智、港澳、旅游工作的指示和决定;制订本市外事、侨务、引智、港澳、旅游工作的政策规定和工作规划;负责归口管理、统筹协调全市的外事、旅游工作,指导协调各地和市直各部门开展侨务、引智、港澳工作,指导协调各地和市直部门发展旅游工作,承担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市旅游业发展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审核市直各部门、各单位报请市委或市政府审批的外事、侨务、引智及涉港澳事务文件;承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协领导人出访和邀请外国地方现职正、副市级及其以上人员来访的具体报批事宜;审核本市县处级及以下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和邀请国外相应人员来访的有关事宜并按规定报批。为上述出国(境)人员出具出国(境)任务批件,并办理护照、签证和其它有关证件。
(三)负责接待来本市访问的国宾、党宾和其他重要外宾;接待来本市进行公务活动的外国驻华外交人员;负责安排接待港澳地区来本市访问的重要客人;统筹安排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协领导人的外事活动,负责指导和协调本市重要外事活动礼宾事宜。
(四)办理和参与境内涉外案件的对外交涉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地方政府负责处置境外涉随突发事件,保护境外本市公民和机构的合法权益,参与处置市内涉外突发事件和涉台外事工作事务以及关系国家安全问题的有关涉外事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对重大外事违规违纪事件的处理意见,负责境外非政府组织在随活动的管理和市内民间组织参与
国际非政府组织活动的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涉外工作中反恐防恐工作,管理来随采访的外国记者和外国驻随新闻机构及常驻记者事务,参与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和群众性外事侨务教育活动。
(五)负责开展华侨、华人及其社团的友好联谊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研处涉侨突发事件和通过侨务渠道开展对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华侨、华人的接待服务和资金、技术、人才引进工作,负责对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所开展的华侨和华人工作进行必要的统筹、协调,指导、推动涉侨经济、科技合作与交流,协调涉侨经济投诉工作,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六)负责依法保护本市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负责海外侨胞、外籍华人、港澳同胞和归侨、侨眷的来信来访工作,主管全市华侨捐赠、华侨回国定居安置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的各项政策落实和侨务扶贫工作,承办需请市领导会见重要华侨、华人知名人士的审核报批工作,承办本市对华侨华人的文化交流及对外华文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侨务对台工作。
(七)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协调处理引进国外智力工作中的重大事件,负责本市聘请外国专家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管理和指导、协调全市国家机关及企事业单位人员出国(境)培训项目和研修的工作。
(八)负责香港、澳门有关情况的调研工作,提出有关建议,负责本市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及高层人士之间的交往、联络和接待工作,负责指导和管理本市与香港、澳门因公往来的有关事务,促进、协调本市与香港、澳门在经济、科技、文化、教育等各个领域的合作交流,参与本市企业和中资机构在香港、澳门的有关协调工作,依法管理港澳在随新闻机构和记者事务,负责协调港澳同胞在随的权益保护工作。
(九)为重点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十)指导本市民间对外交往工作。
(十一)统筹协调全市旅游业发展。贯彻国家、省有关旅游业发展的政策法规和标准,拟订有关旅游管理的地方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市旅游业发展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监督实施,指导全市旅游工作。
(十二)制定本市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的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指导我市驻外和驻随旅游机构的业务工作。
(十三)组织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全市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引导休闲度假。监测全市旅游经济运行,负责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协调、指导全市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
(十四)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负责对全市范围内经营旅游业务的企事业单位进行行业管理,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负责全市经营入境旅游、国内旅游业务旅行社的报批及旅行社分社的审批工作,组织旅游饭店和“农家乐”的星级评定和负责评星后的复核工作,拟订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旅游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指导旅游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
(十五)推动全市旅游国际交流与合作,承担与国际旅游组织合作的相关事务。落实国家、湖北省赴港澳台旅游政策。
(十六)制定实施全市旅游产业发展战略,推动全市旅游产业发展。组织实施优秀旅游城市、旅游强市(县)创建工作,制定全市旅游名镇、旅游名村创建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旅游目的地体系建设。
(十七)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旅游人才规划,组织实施旅游教育、培训工作及全市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和等级考试认证。
(十八)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外事侨务旅游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行政事务工作;负责
党风廉政建设、综合治理、计划生育、驻村扶贫、会议组织、秘书事务、信息报送、文电处理、文书档案、来信来访、机要保密、政务网站建设及新闻宣传工作;负责局机关综合性文件、报告的起草和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负责局机关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内部接待和联系协调县(市、区)外事侨务旅游部门的工作;承担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旅游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
(二)外事科。
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外事、引智、港澳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决定,指导协调各地和市直部门开展外事、引智和港澳工作;负责会审本市重要涉外报道,管理外国记者来随采访工作;负责承办本市各类人员因公出国(境)和邀请外国人来随的审核、报批事宜;负责友好交往、友好城市工作等事项;负责归口管理本市聘请外国文教和经济专家等工作;负责编制本市引进外国智力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会同有关部门解决外国专家、“三资”企业外方人员在随工作、生活上的有关问题;归口管理来我市工作的外国专家及港澳台专家和我市国家机关以及企事业单位人员因公出国及赴港澳台地区培训、研修工作;负责协调市内民间组织参与
国际非政府组织活动的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涉外工作中的反恐防恐工作。
(三)侨务科。
拟定全市侨联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实施侨务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华侨、归侨、侨眷的来信来访,依法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负责全市侨务扶贫工作;负责配合教育部门研究解决归侨、侨眷子女的升学、自费出国留学等相关工作;负责我市华侨、华人的捐赠审批工作;负责我市在国外重点华侨、华人、侨眷社团和新移民的联络接待工作,推动华侨华人与我市开展经济、科技的合作和交流;负责全市归侨、侨眷代表大会及其委员会的决议、决定的实施;承担归国华侨联合会的日常工作。
(四)旅游规划与市场促进科。
拟定全市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旅游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承担全市旅游产业的发展和促进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指导重点旅游景区(点)的规划开发和建设;引导旅游业的社会投资;承担红色旅游相关工作;负责落实旅游
基本建设计划资金;推动旅游产业体系和旅游目的地体系建设;拟定旅游强县、旅游名镇、旅游名村创建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乡村旅游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旅游资源调查和旅游项目的立项报批工作;负责全市旅游景区(点)经营许可证的审核,组织全市旅游景区(点)质量等级评定;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发展旅游商品生产和营销政策及措施;组织旅游业招商引资工作。
拟订国际、国内旅游市场开发战略、规划和年度市场促销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组织开展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和线路的宣传推广工作;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策划、开发、包装;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单位宣传本市旅游业;负责旅游涉外事务和国际国内旅游组织间的合作交流及联络接待工作;指导全市各县(市、区)旅游局、企业和景区(点)的境内外促销工作;策划、制作随州市旅游宣传品;指导我市驻外旅游机构和市外驻随旅游机构的业务工作;拟定港澳台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外旅游市场推广工作;按规定承担赴港澳台旅游有关事务;负责旅游外事、旅游统计、旅游资讯网站管理、维护和假日旅游相关工作。
(五)旅游监督管理科(随州市旅游执法支队)。
贯彻落实国家、省旅游行业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对全市旅游企业进行行业管理和指导;拟定全市旅游人才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市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负责管理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旅游人才交流工作;负责全市国际、国内旅行社、旅游星级饭店、旅游车(船)公司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市导游员的管理及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参与全市旅游交通协调;负责旅游公共安全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参加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救援与处理;拟定全市旅游行业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负责旅游法制宣传教育和实施;指导全市旅游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
人员编制
市外事侨务旅游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另核定侨联主席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5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
另核定机关“以钱养事”岗位2个。
其他事项
(一)随州市归国华侨联合会的主要职责:一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依据宪法,按照《中国华联章程》开展工作;二是为海内外侨胞经济合作、文化交流、法律咨询和参加社会公益事业提供服务;三是以为侨服务为基础,广泛加强联谊,拓展沟通渠道;四是面向基层,面向归侨侨眷,把工作重心放到基层。
(二)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地理位置
地址:迎宾大道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