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春
云南省歌舞剧院院长
陶春,男,现任云南省歌舞剧院院长,国家一级编导。1962年3月出生,布朗族。毕业于云南省文艺学校舞蹈专业。有多部作品获奖。荣获云南省文学艺术界“四个一批”人才表彰及“云南文学艺术贡献奖”,入选云南省文学艺术界专家人才库,并被评为全国先进文艺工作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2015年获得“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称号。
简历及演出获奖
陶春,男,1962年3月出生,布朗族,1978年以优异成绩从云南省文艺学校舞蹈专业毕业进入云南省歌舞团工作。现任国家一级编导、云南省歌舞剧院院长。
1980年全国首届舞蹈比赛表演彝族双人舞《橄榄歌》获得演员三等奖;在大型民族婚恋风情歌舞《爱的足迹》中演出双人舞《走婚》而广受好评;
1990年全国首届少数民族(三、三、双人)舞蹈比赛中,与人合作创作表演《木鼓与葫芦丝》获得表演一等奖;
在大型民族舞剧《阿诗玛》中,他除了成功塑造了其中的主要角色——阿支,还参与了大部分舞段的编排。该剧在第三届中国艺术节、全国首届舞剧比赛以及赴港、台地区的演出中引起了轰动,并获得全国舞剧比赛第一名及八个单项一等奖、文化部文华大奖及四个单项奖。他个人获得国家级三个大奖:经典作品奖、编导奖、个人表演一等奖。
凭借对艺术先天的热爱和悟性加上后天执着的追求和努力,随着艺术实践经验的丰富,他在不断加强和提高自身艺术造诣的同时,也逐渐形成了自己独特的艺术表演和创作风格。从演员到全国知名的编导和导演,他不断开创着属于自己艺术事业的一个又一个高峰。
代表作品
1995年由他主创的大型舞蹈诗《啊,僳僳》和大型傣族舞剧《泼水节》在云南省新剧节目展演中分别获得一等奖;
1997年在第七届全国少数民族(单、三、双人)舞蹈比赛中,创作的三人舞《小伙.四弦.马樱花》获得三人物中唯一个金奖;
编创的三人舞《绿色生命》、集体舞《象脚鼓》在全国舞蹈比赛中获得编导二等奖和三等奖;
2001年在北京举行的第二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中,由他担任总导演的两台晚会《彩云南现》和《云海丰碑》一举荣获了创作、表演、舞美等五项金奖,为当届全国各参赛表演团体荣获之冠;
1997年与香港何浩川舞蹈团合作,成功创作并导演了《西南风》舞蹈晚会,深受香港行政总署和社会各界的赞赏;
2003年全国少数民族体育运动会,由他担纲总导演的表演项目在比赛中以绝对优势夺取了8枚金牌;
由他担任总导演的大型民族舞蹈诗画《红土恋歌》在云南省新剧节目展演以及赴港演出中反响强烈;
1999年昆明世博园艺博览会开幕式晚会《天地浪漫曲》中,他参与编排的“多彩云南”章节获得国家领导人和国际友人的广泛赞誉。
他曾多次受中央电视台邀请,与其他导演合作编排了如2000年春节歌舞晚会《56个民族的祝福》、“心连心”文艺晚会、《综艺大观》晚会等。
另外近年来他还亲自编排导演了“云南省春节联欢晚会”、“全国电影金鸡百花奖晚会”开幕式以及第一届、二届、三届“中国昆明国际文化旅游节”开幕式等数十台大型文艺晚会,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赞誉。同时,他还为接待国家领导人、外国元首和国际友人组织过多台文艺演出,并率团出访过20多个国家和地区。
2008年,陶春同志带领百余名云南演员和四名云南导演赴北京参加奥运会闭幕式的排演工作(他担任奥运会闭幕式第一章的编导组长),演出获得极大成功,他本人及他率领的团队受到了国家领导人、奥组委以及省委、省政府和省文化厅的表彰。
获得的荣誉
多年来,他个人在民族歌舞艺术上收获颇丰的同时,也没有忘记民族歌舞艺术的传承和发展。作为久负盛名的云南省歌舞剧院的院长,除了严格准确把握艺术水准和独特风格外,他还积极倡导加强文化艺术人才队伍的建设,尤其注意培养新生和后备力量。使省歌的艺术专业水准和院团建设得到了很大的提升。不仅如此,成名家后的他广泛参加社会活动,多次深入企事业单位、部队、学校和地方剧团,帮助、指导他们组织、策划、编排各类型的文艺作品,大力支持残疾人等慈善事业,在社会上产生了较大的影响、获得了较高的声誉。
陶春曾荣获云南省文学艺术界“四个一批”人才表彰及“云南文学艺术贡献奖”,入选云南省文学艺术界专家人才库,并被评为全国先进文艺工作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2015年获得“第四届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称号。
最新修订时间:2023-12-08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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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简历及演出获奖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