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54年8月5日至12日在西安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386人。西北行政委员会副主任杨明轩到会讲话。
陕西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54年8月5日至12日在西安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386人。西北行政委员会副主任杨明轩到会讲话。会议听取了省人民政府主席赵寿山作的《陕西省人民政府一年半来的工作和今后任务的报告》、省财政厅厅长郭艾正作的《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1953年度财政决算和1954年度财政预算的报告》、省宪法草案讨论委员会副主任、省人民政府秘书长时逸之作的《继续深入宣传和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迎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的报告。根据1954年4月中央选举委员会、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召开省、市、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几个问题的决定》中关于“省、市、县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不在首次会议选举其本届人民政府”的规定,这次会议没有选举省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原省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选举的陕西省人民政府主席赵寿山,副主席潘自力、张凤翙、韩兆鹗及委员一直任职到1954年12月。会议选举出了陕西省出席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会议作出了《关于省人民政府一年半来的工作和今后任务的报告暨陕西省1953年财政决算和1954年度财政预算的决议》。决议指出:省政府在实际工作中还有不少缺点和错误,主要是省和专、县(市、区)一些领导部门及干部中程度不同地存在着官僚主义、主观主义和分散主义。省人民政府在督促各级人民政府执行上级人民政府的各项政策、指示和决议上,具体组织深入检查不够;在对农业生产的指导上照顾各地区的特殊情况不够,在不少地区强迫命令和违法乱纪现象还相当严重。各项工作中,特别是各项经济工作中的政治思想领导还很不够,这些缺点和错误,今后必须大力克服和纠正,根据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总任务与第一个五年建设计划的基本任务,结合陕西省情况,今后全省人民的中心任务是以极大的力量,加强工业建设,开展以互助合作为中心的农业增产运动,同时积极稳步地进行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随着工农业生产的发展,相应地扩大物资交流。整顿与发展文化教育事业。在普选的人民代表大会的基础上,团结与动员全省人民积极参加祖国建设,大力支援工矿企业重要工程的顺利进行。会议还作出了《关于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和在全省继续深入宣传和讨论宪法草案的决议》。
陕西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54年12月26日至31日在西安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农业厅厅长谢怀德作的《陕西省1954年农业生产工作基本情况和1955年农业生产任务的报告》。会议通过了《拥护周恩来外交部长关于美蒋共同防御条约的声明的决议》《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精神的决议》《关于陕西省1954年农业生产工作基本情况和1955年农业生产任务报告的决议》。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决定将陕西省人民政府改称陕西省人民委员会,并选举产生了陕西省人民委员会的组成人员,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和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会议关于陕西省1954年农业生产工作基本情况和1955年农业生产任务报告的决议指出,各级人民政府必须进一步加强对农业生产的领导,发扬成绩,纠正错误,动员全省广大男女农民,继续大力开展以互助合作为中心的农业增产运动。
陕西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1955年10月4日至19日在西安举行。会议听取了省长赵寿山作的《为完成和超额完成陕西省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而奋斗》的政府工作报告、副省长时逸之作的《关于实现,大力开展水土保持工作的报告》、副省长赵伯平作的《全面规划,加强领导,为实现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而奋斗》的报告、省财政厅厅长郭艾正作的《关于1954年决算和1955年预算的报告》。会议作出了《陕西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议》《关于陕西省1954年决算和1955年预算的决议》。决议要求,全省各级人民委员会要在中国共产党、毛主席和国务院的领导下,动员全省人民,一致努力,做好工作,增加生产,厉行节约,积极支持大工业建设,保证完成各项建设任务;坚决贯彻“全面规划,加强领导”的方针,做好社会主义的宣传教育工作,积极领导和全力支持广大农民群众,开展农业合作化运动;大力开展水土保持工作,做好陕西境内水库区居民迁移的准备工作,积极支持三门峡水库区工程的建设;宣传兵役法,保证完成陕西省今年(1955年)的征兵任务。
陕西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1956年11月1日至8日在西安举行。会议听取了代省长赵伯平作的《关于陕西省1955年财政决算和1956年财政预算的报告》。会议作出了《关于陕西省1955年决算和1956年预算的决议》。大会选举产生了部分省人民委员会组成人员,选举王首道为陕西省出席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陕西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1957年8月26日至9月5日在西安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长赵寿山作的《陕西省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副省长张毅忱作的《关于陕西省1956年财政决算和1957年财政预算的报告》、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毛凤翔作的《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作出了《关于陕西省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和陕西省1956年决算和1957年预算报告的决议》,《关于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作出了《关于陕西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问题的决议》,决议要求代表的选举在1958年3月底以前完成。会议总结了过去一年全省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所取得的重大成就和社会经济生活发生的巨大变化,提出了1957年政府工作的任务。会议要求全省人民和所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党中央和国务院领导下,开展“整风运动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为完成和超额完成第一个五年计划,为迎接第二个五年计划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