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陕西省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07年5月29日,陕西省政府召开第9次常务会议,决定建立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系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同时成立陕西省信用管理办公室。
陕西省信用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在
联席会议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信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我省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规章和标准;联系、协调、引导各市、省级各有关部门,推动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落实;监督和管理信用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和信用服务市场,推动和规范信用服务业发展;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宣传和培训工作;承担联席会议的
日常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