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解释,“扩充解释”的对称。是指对法律条文的含义作出小于条文字面含义的解释。当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广于立法原意时,就应作出限制解释,以揭示立法原意。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55条规定:“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这里的“公民”一词应作限制解释,它是指符合中国兵役法规定的服兵役年龄的公民。
这种解释所以必要,是因为有的法律条文的用词,其含义比立法者所要表达的含义范围要广泛,如不做限制解释,对这一法律条文的理解就不符合立法的意愿。例如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的义务。”这里的“父母”仅指具有抚养教育能力的父母,而这里“子女”仅指没有独立生活能力、需要抚养教育的子女。对这类规定只有限制解释,才符合立法的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