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霆锐为江苏省吴县人,生于1891年12月,逝于1976年8月。曾获
东吴大学法学士、美国
密歇根大学法学博士。历任东吴大学、
暨南大学、群治学院、中国法政学院教授、国民政府参政员、制宪国民大会代表。去台后,仍执律师业务。
民国12年11月加入上海律师公会,在博物院路(今虎丘路)开设律师事务所,执行律师业务。曾任上海律师公会负责人。并应《申报》、《新闻报》特约,经常撰写政治法律专论。
民国14年五卅运动期间,任上海遇难学生代表,控诉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巡捕房,并出面交涉。后任纳税华人会秘书、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华董。积极联络各界争回司法权,使会审公廨于民国16年1月正式改组为临时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