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通明,男,1948年出生,河南宜阳人。1985~2001年先后任《
宁夏社会科学》编辑部副主任、主任,副主编、
主编,自2001年起任
宁夏社会科学院副院长。1998年被评为编审,2002年被评为研究员,2000年享受
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陈通明在社会科学领域工作的26年中,奋斗求索,矢志不移,在出版编辑和学术研究两个领域都有一定的建树和贡献。
第一,陈通明在《
宁夏社会科学》编辑部工作期间一是为扶持和培养宁夏地区的社会科学研究队伍做了大量的工作,二是努力推动宁夏地区的社会科学研究不断提高研究水准,加强对现实问题的研究。他采取多种措施持之以恒地抓刊物的质量,《宁夏社会科学》被学术界公认为是“代表和反映宁夏学术水平的”(见《光明日报》1993年3月13日),被
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列为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被南京大学CSSCI列为来源期刊。刊物在1991~2000年的10年中,共有225篇文章被《新华文摘》、《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等全国性文摘报刊转载摘引,每年被转载摘引的文章数在全区所有社会科学期刊中都是最高的。在宁夏第二~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中,刊载于上的获奖成果数都位于宁夏各期刊之首,遥遥领先于其他期刊。。
第二,陈通明在学术研究上一向比较严谨扎实,不求数量多但要出质量高的成果。在他发表出版的社会学、民族史学和编辑学研究等方面80多万字的论著中,其中一部分在国内本学科领域内有自己独到而新颖的见解,获得学术界的好评。例如在社会学领域,他比较早地研究了社会交往对人的教育作用,比较系统而深入地研究了当代中国的社会竞争;在民族史学领域,他较早地把社会学方法引进民族史学领域,发表了若干篇具有独创性的论文;在编辑学领域,他比较清晰地界定了期刊特色的内涵,界定了期刊特色与所在地域的文化积淀和现实需要的内在联系。陈通明发表的论文有10多篇被《新华文摘》、《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自2001年起主持编写的《宁夏蓝皮书》有比较广泛的社会影响。
陈通明在学术研究和编辑领域共获得18项省部级以上奖励,包括第二届全国出版科学研究优秀论文奖,自治区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二、三等奖等。他还获得了自治区社会科学先进工作者、全国边陲优秀儿女铜质奖、自治区十佳编辑等荣誉称号。1997年7月入选“中国出版科研人才库”,担任宁夏社会科学九五、十五规划专家评审组成员、中国期刊协会理事、宁夏工商行政管理学会副会长等学术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