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起凤:籍贯不祥。清光绪年间,身为北方丐帮帮主的陈起凤从北方带一帮老乡南下广州,先混迹于广州丐界,最后落户西关,并笼络当地一批乞丐,混熟周围一些武馆,最后带领手下武力夺取华林寺,当上“关帝厅人马”丐帮帮主。垄断当时西关一带仪仗市场。后因和华林寺僧人关系紧张,被迫迁往大沙头金花庙。在河南期间,陈的关帝厅人马迅速成为广州第一丐帮,并吸引广州附近地区的丐帮归附。民国初年,陈起凤病逝,关帝厅人马分裂为几个帮派,最终走向灭亡。
人物词典
南下广州
清光绪年间广州的乞丐最初聚集在省城西关一带,各级头目分别歇脚在洪圣庙、文昌宫、孔子庙、湄州寺、莲花庵等寺庙,而总头目就驻扎在“西来初地”的华林寺内,散处在市区和近郊破祠烂庙的乞丐亦归其管辖。 有一年,北方遭到严重灾荒,陈起凤带着一帮乞丐南下广州。陈曾在河南嵩山少林寺当过几年头陀,有一身好武功,为人也比较仗义。来到省城后,身边纠结一帮亡命之徒,结为死党,势力日益壮大;以后北方遭遇严重的灾荒,很多人流亡到广州,投身陈起凤麾下。最后,陈起凤以武力夺取了西关乞丐王的宝座,原来关帝厅头目的世袭制也因而被打破。
称霸丐帮
陈起凤夺取了西关乞丐王的宝座后,仍把关帝厅的大本营设在华林寺,自己则在西关置了豪华住宅,拥有几堂妻妾和一群奴婢。平时穿着纱绸衫裤,佩上金表金链,裤头挂上许多古玉,手执长烟筒,左右跟随几个保镖。 陈起凤平日在家呼朋引类,过着骄奢淫逸的生活。而他的各类贴身头目,则每晚到华林寺前天光圩和对街光雅里的仪仗铺坐收黑钱,有了钱便倘徉于西关的茶楼酒肆,穿插于陈塘之花街柳巷,这些寄生虫们迷恋于这种醉生梦死的生活,以致有正当职业也不愿去做。
谋财有道
一个花子头如何能过上此般骄奢生活?据说,陈起凤的财源主要来自群乞的“孝敬”和收黑钱。当年在他的辖区内,一般市民商户几乎都“买怕”他,每办红白二事,得先送“碧陈”(黑钱)到关帝厅,富家四五银元,中等人家二三银元,贫家也得送上一元几角,并讨回一张木板刻印的符咒式的黄色纸条,上书“附城花子陈起凤”七字,贴在门口,以免群乞的滋扰,使婚丧诸事得以顺利进行。据说这笔“碧陈”分为五份,丐头占一份,孝敬当地段警察一份,其余三份为关帝厅所辖乞丐的福利开支,供病号医疗和殓埋之用。当然,陈起凤自可中饱私囊,否则他哪住得起豪华居宅,养得起三五打手。
据说,当时河南有个富商做七十大寿,大排筵席,自恃家里出了道台,腰帮够硬,便不买陈起凤的账,没向关帝厅送“碧陈”(利市)。陈起凤闻讯,大为恼火,随即调兵遣将。这一天,富翁正高高兴兴做寿,突然门外涌来一大群乞丐,喧哗噪吵,而且越聚越多,竟至一千余人。他们砸烂排山,在阶前随意大小便,扰攘终日,驱赶不散。富翁急差人上告官府,官府却只是派了几个巡警来虚应了事。富翁无奈,·最后还是向关帝厅封了大封“利市”,在门前贴上“附城花子陈起凤”的黄色“符咒”,群乞才相继散去。
成就“伟业”
到了光绪末年,陈起凤与华林寺的住持僧之间的矛盾激化,众僧以关帝厅人马经常穿插寺门,胡作非为,有渎佛门净土为由,下令陈起凤搬出华林寺。那时华林寺僧也颇有势力,陈起凤拗不过他们,被迫迁往河南金花庙。在此之前,广州乞丐集团各有地盘,以邻为壑,各自为政,地域分明,不捞过界。
自从陈起凤迁往河南之后,归附关帝厅的乞群骤增,一些江湖浪客,亦闻风而至。到了民国初期,陈起凤的势力范围更进一步扩展到南海、番禺、东莞、顺德等地。由于关帝厅的声势浩大,珠江以北的广州老城以至西关的乞丐大小头目,都拜在他的门下,尊他为全市的乞丐头目。甚至一般打花鼓、耍枪、抛砖、弄石行乞的只要挂上陈起凤的钩,就到处通行无阻。有些乞丐小头目利用陈起凤的名字,向人家吊丧贺寿,定能得到丰厚的“利市”。至此,陈起凤终于奠定了他“广州丐王”的地位。
群“乞”无首
陈起凤当上“丐王”后,好景不常,不久就染病逝世。其病逝后,由他自己打破的丐帮帮主世袭制度,一时没有培养出合适的接班人,关帝厅人马顿成群“乞”无首,陷于四分五裂状态。其时分散在西关、老城、大东门、河南各个乞群所踞地段,分由所在乞头割据,彼此自立门户,互不相谋。为了适应新的情况,乞头定了一个黑规:外来的乞丐如想在某一地段行乞,必需缴交大洋二元,领取一个如拇指大小的锡葫芦(各地段葫芦上又有不同的识别记号),以作标志。这一做法曰“入厅”。
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后“厅”虽然还是要人,而锡葫芦却不用佩挂襟头了。天光圩是当时陈起凤的“关帝厅人马”向当地仪仗铺收黑钱的地方。天光圩是在关帝厅人马和当地警局庇护下开设的夜间市集。主要贩卖一些小偷、盗墓者、贪官等人送来的物品,那里除了摆卖一些旧家私、器皿、故衣、什架之外,主要是以贩卖古董、字画、古籍、盆栽为特点。天光圩的交易时间一般从晚上十一、二时开始,天亮前散集。
这里的顾客,除了一些升斗市民,因无力添置原庄家具和新衣服,不得不在此寻求二手廉价货色,以作生活资料的补充。此外,一些古董商人、古玩掮客和附庸风雅的有闲阶层以及一些出土文物的爱好者和收藏家,他们每每吃完消夜,亮着电筒,怀着放大镜,倘徉其间,以图沙里淘金,猎取一、二珍奇。西来初地天光圩的古董市场在当时曾盛极一时。如今,这里成了一条专门做珠宝生意的商业街,真可谓“将旧业发扬光大”。
名词解释
关帝厅人马:
据说在清朝时期,广州有一个姓吴的乞丐,在行乞同时又捡破烂,慢慢积累了些钱财,因为当地很多乞丐都认识他,加上他也乐于助人,只要有可能,他总会帮助那些讨不到生计的乞丐,所以在乞丐中的威信不断提高。渐渐地,他的周围就形成了一个庞大的乞丐群体,他自然而然便成了这些乞丐的头目。后来,老吴死了,乞丐们有感于他的恩惠,就推举他的儿子作头目,一来二去便在这个帮派中形成了世袭制。 至于为何取名“关帝厅人马”
尚未得到取证。直到陈起凤武力夺取关帝厅宝座后,其传统的帮主世袭制被废除。
“关帝厅人马”乞丐的生存状态
训练有素:陈起凤当上丐王后,对下面的乞丐在行乞时,要求“有礼貌”,如在称呼方面,男的叫老爷、少爷、大班、买办、事头(老板)、太子爷(老板的儿子)、先生等等,女的称为奶奶、太太、少奶、小姐、事头婆(老板娘),大姑等等;他们对于哪种人应该怎样称呼才合适,事先都有调教,故能使小孩愚夫愚妇在乞食时能够镇定下来,亦能使人乐意给钱。 行乞有术:关帝厅人马的头目,除了分配乞丐在不同地段叫街行乞之外,还负责其他乞丐的训练工作。
这些乞儿有的被安排年老花子搭配童丐,看上去俨然公孙受难,席地哀求布施;有的用一块腐臭的牛肉贴在腿上,佯作脓肿溃疡,非讨得施主钱米,赖在人家门口不走;有的索性把乞丐的头理个精光,烙上两行戒疤,穿上袈裟,到处托钵化缘;有的在郊区的破寮烂庙,挂个纸糊:“承接担幡买水,涕泪长短,价钱另议”的招牌,受雇丧家替死者洗脸、招魂乃至哭丧,从中捞取酬赏。此外还有沿街卖唱,当众献武,牵着绵羊,耍着猴子求乞的。一般老弱的乞丐,则要求他们到大街小巷叫街,尾随过客,锲而不舍,以怆凉悲恻的声音呼叫:“好心啦!少爷小姐啦,俾个仙屎啦!”直至过客心烦耳腻,不得不给予布施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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丐有义丐和坏丐之分
义丐: 在乞群中亦不乏好人,其中还有为人称道的义丐。1911年4月27日,孙中山先生领导的同盟会在广州举行武装起义,在和清军激战中英勇牺牲的烈士七十二人,遗体被抛在大东门外咨议局前的荒地上,当时同盟会员广州报人潘达微毅然冒着生命危险和一群义丐、仵工前往收殓遗骸,并葬在市郊沙河的黄花岗上。直到
武昌起义成功后,潘氏回到广州,缅怀先烈,回忆当时共同冒着杀头风险收葬烈士忠骸的义丐、仵工,看到他们.身世飘零,感慨万千,乃毅然办起《乞儿呼天报》,揭露世道不平和乞儿可悲的遭遇,借以唤起国人,发出同情之心,给予他们财物上的救济。
广东的三合会、洪门会和外省的哥老会、小刀会在许多农民起义乃至民主革命中都曾吸收游民无产者,和残酷压迫剥削他们的官僚地主展开激烈的斗争。其中,三合会、洪门会的部分成员曾参加过孙中山领导的民主革命的武装起义。 坏丐: 在广州沦陷期间,极少数关帝厅人马的头目和爪牙,也曾被日寇利用,替敌伪在广州的兵要地区和重要仓库、码头施放火箭,为敌机指示轰炸目标,成为日寇侵华的工具。
百态起凤
义气陈起凤
陈起凤对待门下人,一面是刮削他们的收入,一面是用“义气”笼络他们。例如人家办喜庆事,必先备好一席酒菜请陈起凤“赏光”。陈有个习惯,每次赴宴,只饮一杯酒,吃一块肉,即叫人撤席,将全席酒菜“打包”搬回去,给门下人享用。陈起凤也很照顾众乞丐,对于疾病死亡的乞丐,他都有所抚恤,或负责报城西方面医院就医和殓葬。
饕餮陈起凤
陈起凤——生吃遍山珍海味,惟独对香肉(古时,广州称狗肉为“香肉”)情有独钟。每年的冬天,陈起凤经常会率其门人到河南隔山一带大吃香肉,“食必尽二大肥犬”,并邀当处的地头有同嗜者大醉而归。 好色陈起凤: 陈起凤在西关拥有几堂妻妾和一群奴婢,这还缚不住其好色的本性。每天晚上,陈率门入到天光里、光雅里收完“保护费”后,经常会和门人直奔陈塘等西关有名的花街柳巷,肆情享乐。
虚荣陈起凤
当上丐帮帮主后,为区别其他乞丐,陈起凤平日寸喜欢着纱绸衫裤,到处招摇。到了要去拜访官府要人时,陈又会换上长衫马褂,俨然一个阔商富户的模样。
有关的俚语
“做惯乞儿懒做官”
据说当年凤有——个近身亲随,其姐夫做了南知府,便派人到华林寺找他去当钱爷,岂料这个小舅子竟不愿赴任,回姐夫说:“宁与五百罗汉为伴,不为米折腰。”(华林寺内有著名的五百塑像)这也成了广州人至今仍流行故俚语。
“出门撞见陈起凤”
由于当时“关帝厅人马”干尽坏事,无论是达官贵人,还是平民百姓,都恨之入骨,“陈起凤”三个字也成了人见人怕的黑恶势力的代名词时的百姓诅咒别人时,经常会说“出门撞见陈起凤”,慢慢地这句话也成为了流传民间的俚语,形容一个人不走运。
流传行话
炮灰
当时乡间经常出现姓界纷争,酿成械斗,如有乡里缺少壮丁,在声援无路,搬兵无门的情况下不得不求助于当时的丐帮头面人物,许予重金,雇用一批身强体壮的乞丐作为械斗力量。由于这类乞丐,流浪四方,乡间大都没有家室,纵在械斗中丧命,也无后裔可寻,所发恤金,可以尽入乞头私囊,从而这帮人被称为炮灰。如果这些人能活着回来,必须将所得的3成给所辖的乞头(大骨),然后分出一部分上缴丐帮老大,由他们与段警坐享其成。
千家饭
古时一些乞头在郊区荒地,用偏僻的建筑工地扒来的手脚架、杉尾、破砖崩瓦和拾来的麻包、抽布、晒衣竹、扫帚柄等支架起竹寮,命令所辖领域内的乞丐上缴饭食,这种饭食被称为“千家饭”,当然这些丐头不是拿这些“千家饭”来吃,而是将它用来大养三鸟,从中牟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