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茹玄
原上海光复军书记官
陈茹玄(1894—1955年),字逸凡,广东兴宁龙田区碧园村人,赴美国留学,获得纽约哥伦比亚大学法学硕士学位,曾任上海光复军书记官、北京大学教授、东南大学代理校长、上海光华大学法学院院长、滇缅铁路会办、滇缅铁路局代局长、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工程委员会代理主任委员,领陆军中将衔。
人物简介
陈茹玄,字逸凡,兴宁龙田碧园村人。汕头同文学堂肆业。辛亥革命后,任上海光复军书记官。
1912年秋,考取广东省官费派赴美国留学,入美国伊利诺伊大学学习政法学,后来入纽约哥伦比亚大学研究生院学习宪法及国际法,获得法学硕士学位。曾在美国联邦法院任职,主持出版美洲《少年中国》、《民气周刊》。
1921年春归国,出任上海总商会月报编辑,兼《政学丛刊》总编辑。后任北京大学教授、东南大学教授。
1924年任东南大学代理校长,主编《东南丛衡》周刊。
1928年, 任上海光华大学法学院院长。
1930年,任国民政府首都建设委员会秘书长。
1933年1月12日,被任命树为立法院立法委员。
1941年秋,陈茹玄任滇缅铁路会办、滇缅铁路局代局长。代理成都,重庆,赣州主任委员,领陆军中将衔。曾主持修建昆明、贵州等二十多处军用机场。
1943年春,任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工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代理主任委员,领中将衔。
1948年,任立法院立法委员,当选国民大会代表。1949年夏,赴台湾。续任“立法院”立法委员。
1955年12月12日逝世。
人物生平
陈茹玄(1895—1955年),字逸凡,广东兴宁龙田区碧园村人。少年时就学于汕头同文学堂,继肄业于兴宁兴民学堂。民国元年(1912年)赴美国留学,先后得政治学学士和法学硕士学位。后任职美联邦法院,主持出版美洲《少年中国》和《民气周刊》。公余从事著述,常投稿于报刊,抨击帝制,宣传三民主义。民国10年春回国,出任上海《全国总商会月报》编辑,兼《政学丛刊》总编辑。翌年任北京师范大学及北京政治大学教授。民国12年任南京大学政治经济系教授,次年任该校代理校长。民国17年任上海光华大学法学院院长,著有《民国宪法及政治史》一书。民国19年,出任首都建设委员会秘书长。时国库空虚,无力建设,陈策划斡旋,以长期之建设公债为抵押贷得现款,向德商购买机器,卒获完成首都电厂、戚野电厂及淮南煤矿、长兴煤矿等工程。民国21年(1932年),陈被选为立法委员,主持起草《五五宪章》,同年著《中国宪法史》一书。民国30年秋兼任滇缅铁路会办、交通部顾问,往来于滇西缅甸之间指挥策划,完成滇缅铁路路基工程。民国32年春,奉派兼任军事委员会工程委员会主任。在职两年,筹划建成昆明、沾益、成都、重庆、西安、桂林、柳州、沅陵、衡阳、赣州等地20余处飞机场,对抗战作出重要贡献。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授予陈茹玄三等景星勋章及三等云麾勋章各一枚。民国35年又授予忠勤勋章及胜利勋章各一枚。是年3月,由立法院遘选为国民大会代表,参加制宪工作。次年著《续编中国宪法史》。
民国38年(1949年)去台北,续任“立委”。有《陈茹玄政论集》问世。1955年病逝。
个人著作
著有《民国宪法及政治史》,《联邦政治》,《中国宪法史》等。
参考资料
陈茹玄.梅州市政协.
最新修订时间:2022-03-20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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