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红梅
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硕士生导师
陈红梅,女,1976年1月生,江西省新余市人,法学博士,教授,硕士生导师。牛津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2017.8-2018.8)。
南京财经大学
法学院副院长,负责学院研究生工作,科研工作,协管学科建设工作。兼任江苏省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江苏生态法学研究会理事,江苏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人物经历
学习经历
1994-09至1998-07,
安徽财贸学院
经济法专业
学习;
2003-09至2006-03,河海大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学习;
2008年7月参加
中国人民大学
暑期民商法高端研修班学习;
2008年10月参加
中国政法大学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培训班学习。
工作经历
1998年-,
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
。
主讲课程
《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学
》、《环境保护法》、《经济法》。
主要讲授侵权法、环境保护法、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学等课程
研究方向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环境保护法、民商法。
主要贡献
在《华东政法大学学报》《江淮论坛》《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中州学刊》等刊物上发表论文十余篇,出版著作1部,译著1部。
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作为子课题负责人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1项,主持多项省级、厅级及校级课题。
学术论文
1、论可持续发民战略与我国环境立法的完善,《行政与法》2004年第4期;
2、后代人环境法主体地位的构建,《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
》(人文社科版)2004年第5期;
3、论
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在我国侵权责任体系中的地位,《南京财经大学学报》2004年第4期;
4、浅析水权的概念及性质,《
山东社会科学
》2006年第11期;
5、工伤赔偿与侵权赔偿竞合的法律分析及对策,《
海南大学学报
》(人文社科版)2008年第5期。
出版著作
译著:《保护区管理规划指南》,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2005年5月。
主持课题
1、2004-:主持校级课题《环境民事纠纷行政处理相关法律问题的研究》并结题;
2、2007年主持横向课题《国外自然公园管理法律政策研究》;
3、2008年主持校级优先项目《工伤赔偿与民事侵权赔偿适用关系的法律研究》并结题。
获奖记录
2007年获南京财经大学2007年度校级优秀科研成果奖
参考资料
南京财经大学
..
陈红梅-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
.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
陈红梅
.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
最新修订时间:2024-11-27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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