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素素,清代扬州歌妓、才女,工诗善画、能度曲,自号“二分明月女子”,著有《二分明月集》。
人物生平
清初扬州歌妓陈素素,自号“二分明月女子”,工诗,善画,能度曲。陈素素与莱阳书生姜仲子情妾意,却遭豪强横刀拆散。姜仲子派人捎信给她,通终身之订,陈素素折断所带指环,寄给姜仲子,表示“必还”之心(“环”“还”同音)。后被豪强夺取,暗中仍与姜仲子互通情愫。陈素素有《述怀》诗自称:“妾非农家女,少小在芜城。十三学刺绣,十五学弹筝。”《秦楼月》传奇就是写陈素素的故事。
诗词作品
《月华》:“半夜广寒宫,光华迥不同。天围五色处,人在二分中。”
《述怀》:“妾非贫家女,少小在芜城。十三学刺绣。十五学弹筝。乱离不自持,非意失吾贞。百年一遭玷,谁复怜我诚。伤哉何所道,弃掷鸿毛轻。”
病中诗稿:“寒蛩不自觉,秋到偶成吟。的的弹红泪,萧萧写素襟。谁怜离后意,都作梦中音。相赏知谁是,难为千古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