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符(1098年六月-1100年)末,以吏部员外郎拜右正言。上疏徽宗曰:“有旨令臣与
任伯雨论
韩忠彦援引
元祐臣僚事。按贾易、岑象求、丰稷、张来、
黄庭坚、龚原、晁补之、刘唐老、李昭人才均可用,特迹近嫌疑而已。今若分别党类,天下之人,必且妄意陛下逐去元祐(1086年—1194年)之臣,复兴绍圣(1094年四月-1098年五月)政事。今绍圣人才比肩于朝,一切不问;元祐之人数十,辄攻击不已,是朝廷之上,公然立党也。”
迁右
司谏。言:“林希绍圣初掌书命(书写诏书、命令),草吕大防、刘挚、苏辙、梁焘等制,皆务求合章惇之意。陛下顷用臣言褫其职,自大名移扬州,而希谢表具言皆出于先朝。大抵奸人诋毁善类,事成则摅(shū,发表或表示出来;张)己所愤,事败则归过于君。至如过失未形而训辞先具,安得为责人之实?历辨诋诬(诋毁诬陷)而上侵圣烈,安得为臣子之谊?不一二年,致位枢近(指接近皇帝的中央政权的枢要职位),而希尚敢忿躁不平,谢章慢上不敬。此而可忍,孰可不忍!”希再降知舒州(安徽潜山县)。又论
章惇、蔡京、蔡卞、郝随、邓洵武,忤旨,通判滁州。卞乞贬伯雨等,祐在数中,
编管澧州(湖南常德市澧县),徙归州(湖北秭归县)。复承议郎,卒。
论曰:祐击林希,且论惇、京、卞辈,斥死弗悔。公望谓神宗于元祐诸臣非有
射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