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瑞光,生于1916年,祖籍湖南常德,出生在贵州贵阳。1932~1933年底,任基层士兵斗争委员会领导成员。次年任京沪、沪杭甬铁路抗日救亡运动马克思主义小组核心领导成员,1937年4月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先后任第三十一军九十一师文化教员,晋像边区游击三支队直底大队教导员、晋东南五专区各界救国总会党组书记、冀鲁像边区三地地委宣传部长,高陵,范县、观城三县县委书记、鲁西南地区和曹东南区工委书记兼地区支队政委。1945年9月任大连铁路局党委书记、大连中苏友好协会副会长兼党组书记、旅(顺)大(连)金(县)行政办事处秘书长、关东公署秘书长、政府党组副书记。1948年9月任沈阳市人民政府秘书长,次年1月任解放军第四野战军政治部民运部副部长、武汉市军管会交通接管部副部长。
1950年4月陈到民航工作,任军委民航局中南办事处政委。1951年9月调任军委民航局华东办事处处长、党委书记,为解决修配飞机急需的工具,组织发动原“两航”员工捐献自带或自备的工具箱,激发了员工的爱国热情和建设新中国民航的自觉性,为丰富职工的业余生活,组建上海民航首支篮球队、足球队,并在第一届全军体育运动会上获奖。
1952年底陈任军委民航局办公厅主任,1953年任军委民航局第三副局长、党委常委。“文化大革命“中受到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迫害。1978年复出任民航总局顾问组长,1980年3月任民航总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第一副局长。1982年底离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