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烙痕(1917—2000) , 广东省梅县丙村镇东溪坝村人。1917年2月生于广西柳州。1935年参加丙村镇共产主义小组抗日义勇军。1937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8年参加新四军,任军部教导总队政治指导员,新四军总兵站政治教导员,军政治部组织部干部科副科长。1941年1月皖南事变中成功突围,回到盐城新四军新军部。先后任新军部司令部人事科科长,军政治部组织部干部科副科长,新四军第一师政治部组织部副部长,第十六旅政治部组织科科长。1945年任新四军苏浙军区第三纵队第九支队政治处主任、副政治委员。全国解放战争时期,任华东野战军第八纵队第六十八团政治处主任、副政治委员,华东野战军第四纵队第十师第三十团政治委员,第三野战军第二十三军第六十七师团政治委员,师政治部主任。参加苏中、莱芜、淮海和渡江战役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第二十三军第六十七师政治委员、军干部管理部部长。1952年参加抗美援朝作战,荣获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二级自由独立勋章。回国后任第二十三军政治部主任。1958年转业,任浙江师范学院党委书记、杭州大学党委书记兼常务副校长。“文化大革命”中受迫害,1983年获平反。恢复杭州大学党委书记职务。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浙江省委委员会第四届常务委员,浙江省对外文化委员会副主任。
人物生平
1955年,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次授衔时,陈烙痕被授予大校军衔。1958年5月因战伤瘫痪离职疗养,经军委干部部同意浙江省委的要求,转业到浙江省师范学院任党委书记,后任杭州大学党委书记兼常务副校长。“文化大革命”中他遭受打击迫害,直至1983年初才获得平反,恢复名誉,恢复杭州大学党委书记职务和行政10级待遇。1983年冬离职休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