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演生(1875—1952),广东海丰人,早年加入
中国同盟会,投身反清革命,1911年5月在
香港加入支那暗杀团。后参加
二次革命、
护国战争。1946年
中国致公党总部在香港成立,陈演生是组织者和领导者之一。1952年在香港病逝。
陈演生,广东海丰人。1875年生。曾考取清末秀才,后参加同盟会。1912年任广东五华县知事,御任后在广州、新加坡参加倒袁、护法运动。1918年任援国粤军总司令部政务处长,1921年任广东电政监督。后移居香港,长期在香港经营企业。他是中国致公党早期党员,历任中央委员。1946年,他同陈其尤一起进行致公党的改组恢复工作,用自己在香港的住所作为致公党活动的地点,还给致公党提供一部分活动经费。1947年致公党在香港召开第3次代表大会,他为这次大会顺利召开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会上当选为中央常委兼秘书长。此后,由他负责致公党总部日常业务工作,长期留守香港。1949年后,他被选致公党中央秘书长,全国政协委员,政务院政法委员会委员,1952年病逝于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