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柏峰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党委副书记(兼),国家治理学院院长(兼),教授、博士生导师
陈柏峰,男,1980年生,湖北咸宁人,法学博士,汉族,中共党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国家治理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学士(2002)、法学硕士(2005),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博士(2008)。西南政法大学博士后(2012.6-2016.12)、香港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2011.6-7)、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2012.9-2013.9)。
人物经历
教育经历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学士(2002)、法学硕士(2005),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博士(2008),香港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2011),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2012-2013)。
工作经历
在我校历任助教(2005)、讲师(2007)、副教授(2009)、教授(2012)。
研究方向
主要研究方向为法理学、法律社会学、基层治理。
主要贡献
《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社会学研究》《政治学研究》等期刊发表论文100多篇,出版《传媒监督的法治》《乡村江湖》《乡村司法》《半熟人社会》等专著6部,合编《法学的11种可能》;主编《法理学》教材,参编中央“马工程”重点教材《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思想道德与法治》。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重点、青年项目,教育部年度、后期项目,霍英东基金基础性研究项目,中国法学会项目等10多项。
设计并实施学校法学一流学科建设方案,参与创设社会治理法学二级学科,开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与实践》等创新课程。在《人民日报》等发表文章20多篇。
积极参与法治决策咨询,智库成果多次得到有关部门采纳。参与起草法治湖北规划和实施的4份专家建议稿,起草3个地市法治规划专家建议稿,参与地方立法论证20多次。
获奖记录
获国家××计划青年人才、教育部××计划青年学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湖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湖北省青年英才、湖北省十大中青年法学家等荣誉称号。获教育部高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武汉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10多项。
2017年3月,获第八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
2020年11月,获第九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称号。
出版图书
参考资料
陈柏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最新修订时间:2024-04-30 09:00
目录
概述
人物经历
研究方向
主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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