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朝龙
台湾地区“立法委员”
陈朝龙,1953年10月1日出生,台湾台北县人,曾担任台湾地区“立法委员”。
简介
陈朝龙
陈朝龙原先担任第三届“国大代表”,2000年5月19日任期届满后即转任瑞芳镇民进党党部主委,经多次选举经转战台湾地区“立法委员”的选举,并顺利当选第5、6届“立法委员”。
2019年10月14日,台湾前“立委”陈朝龙2007年底竞选连任时,被控行贿里长,台湾高等法院二审判刑陈朝龙3年2个月,褫夺公权4年,全案可上诉。
事故
2005年5月21日,陈朝龙搭乘的轿车于台北县汐止市前往瑞芳镇途中因轮胎爆胎导致失控撞上电线杆。其中轿车驾驶没受伤,反而是坐在后座的陈朝龙因正在休息而撞击受到重伤,为此休养数月之久。现在虽然伤势尚未痊愈亦即刻返回台当局“立法院”推动修改交通法规:小客车后座乘客须系安全带。
最新修订时间:2021-11-05 18:47
目录
概述
简介
事故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