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方
原云南省政协副主席
陈方(1912~ 1983)原名李立贤, 大关人,193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中共云南省临时工委委员、省工委委员、组织部长、中共七大代表、吉林省军区敌工部长、滇军工作委员会副书记、中共沈阳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建国后,历任云南省民政厅、人事厅副厅长、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委统战部副部长、部长、中共昆明钢铁公司党委书记、中共云南省委常委、省政协副主席、中共云南省体委党组书记、省体委主任、中华全国体育总会云南分会主席等职。
人物生平
陈方(1912~1983),原名李立贤,化名李建平。大关人。早年毕业于上海东亚体育专科学校。在校期间,接受马列主义思想,积极参加革命活动。毕业回滇后,于民国24年(1935)11月中共云南地方组织恢复时,加入共产党,并选为中共云南省临时工作委员会委员。
1938年8月任中共云南省特别委员会委员兼组织部长。
1939年1月,改任中共云南省工委委员,分管组织,担负党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工作。
1942年奉调离开云南,前往延安,进入中共中央党校学习。在此期间,参加延安整风运动。后留在延安工作。
1945年4月,代表中共云南党组织出席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同年12月,作为工作人员随同毛泽东等中共中央领导人前往重庆与国民党和谈。
1946年1月10日,和谈结束返回延安。
1946年6月16日,全国内战首先在东北爆发,陈方奉调出关,前往东北工作,先后担任吉林省军区敌工部长、中共中央东北滇军工作委员会副书记等职。陈方在东北工作期间,主要是深入敌人的心脏进行争取团结工作,任务艰巨,环境危险,随时有牺牲生命的可能。但是,为了革命的胜利,他不顾个人的一切,于1948年10月17日,最后终于促成了曾泽生率领六十军长春起义。又迫使国民党中央部队郑洞国新七军在长春向中国人民解放军投诚。
1948年10月底,东北全境解放,调任中共沈阳市委宣传部副部长。1949年4月,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南京后,陈方奉命随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下,于1950年2月进入昆明,参加云南的接管和建设。
1966年开始的“文化大革命”,他曾经被造反派夺权,靠边站,并受到批斗,人格侮辱和政治迫害。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恢复工作,对于迫害和侮辱过他的工干人员,他不记前嫌,宽大为怀,不少人自愧自疚,以干好工作来报答他的宽容。有人提醒他不要和稀泥。他说:责任在“文化大革命”本身。如果不搞“文化大革命”,那就没有这些人的过左举动,更不会造成全国的十年内乱。陈方是云南省体委的元老,1955年2月,省体委成立时即担任主任。他预见到未来的发展前景,征用土地时就有准备,给以后几十年的发展创造了足够的运动场地。在回云南30多年的工作中,他身兼多职,曾任中共云南省委委员,省委统战部副部长、部长,省人事厅副厅长,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省人委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办公室主任,省体委主任、副主任、主任及中共省体委党组书记、副书记、书记,省政协副主席,中华全国体育总会云南省分会主席等职。1983年3月8日,在省体委主任任上,因患急性心肌梗塞,抢救无效逝世,终年71岁。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11-15 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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