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家金
淄博市淄川区人,在职大学学历,1955年5月生,1975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3月参加工作。
人物履历
1976年03月~1979年03月,
淄博市淄川区东坪公社(现
东坪镇)党委常委、副书记、革委会副主任;
1979年03月~1980年10月,淄博市淄川区团委副书记;
1980年10月~1982年06月,
山东农学院干部专修科学员;
1982年06月~1983年11月,淄博市淄川区西河公社(现
西河镇)工作组副组长、党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1983年11月~1984年03月,淄博市
淄川区团委书记;
1984年03月~1985年10月,中共淄博市淄川区委常委、区农委书记;
1985年10月~1987年03月,中共淄博市淄川区委常委、副区长;
1987年03月~1988年12月,中共淄博市淄川区委常委、副区长兼区政法委书记;
1988年12月~1989年03月,中共淄博市淄川区委副书记、代区长;
1989年03月~1995年03月,中共淄博市淄川区委副书记、区长(1994年8月起享受副市级待遇);
1995年03月~1995年08月,中共淄博市淄川区委书记;
1995年08月~1997年07月,中共淄博市淄川区委书记、区人武部党委第一书记(其间:1993年9月~1996年8月,
山东农业大学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7年7月~1997年12月,中共淄博市淄川区委书记、区人武部党委第一书记、区委党校校长;
1997年12月~1998年02月,淄博市市长助理、市政府党组成员;
1998年02月~2003年02月,淄博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03年02月~2010年12月,淄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10年12月~2012年02月,淄博市委副书记;
2012年02月~2012年03月,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淄博市委员会党组副书记。
2012年03月~2015年3月,十一届淄博市政协主席、党组书记。
2015年1月31日政协第十一届山东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增补陈家金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山东省委员会常务委员。
中共淄博市第八届委员会、九届委员会委员,淄博市十二届人大代表,中共淄博市第十届委员会委员、常委,政协第十一届淄博市委员会。
任免信息
2015年3月10日,淄博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大会经过无记名投票,补选郭利民同志为政协淄博市第十一届委员会主席,陈家金不再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