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宏宇
重庆市璧山县人民法院院长
陈宏宇,男,汉族,重庆涪陵人,1968年7月生,研究生文化,法学硕士,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97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经历
1986.09--1990.07 原西南政法学院法律专业大学学习,获法学学士学位
1990.07--1995.04 四川省原涪陵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
1995.04--1996.05 四川省原涪陵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
1996.05--1997.06 四川省原涪陵市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
1997.06--1997.09 重庆市原涪陵市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
1997.09--2001.09 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
2001.09--2002.06 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原经济审判庭副庭长
2002.06--2006.05 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其间:1999.06-2002.07 西南政法大学在职硕士研究生法律专业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2003.06-2004.05挂职任武隆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2006.05--2007.02 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
2007.02--2011.12 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院长
2011.12--2012.01 重庆市璧山县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党组书记
璧山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当选为璧山县人民法院院长。
最新修订时间:2023-08-03 13:22
目录
概述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