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宏宇
重庆市璧山县人民法院院长
陈宏宇,男,汉族,重庆涪陵人,1968年7月生,研究生文化,法学硕士,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97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经历
1986.09--1990.07 原
西南政法学院
法律专业大学学习,获法学学士学位
1990.07--1995.04 四川省原涪陵地区
中级人民法院
书记员
1995.04--1996.05 四川省原涪陵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助理审判员
1996.05--1997.06 四川省原涪陵市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
1997.06--1997.09 重庆市原涪陵市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
1997.09--2001.09 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
2001.09--2002.06 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原经济审判庭副庭长
2002.06--2006.05 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其间:1999.06-2002.07
西南政法大学
在职硕士研究生
法律专业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2003.06-2004.05挂职任武隆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2006.05--2007.02 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
2007.02--2011.12 重庆市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
人民法院院长
2011.12--2012.01 重庆市
璧山县
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党组书记
璧山县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当选为璧山县人民法院院长。
参考资料
璧山县人民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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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3-08-03 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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