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卫庆,男,汉族,1955年8月出生,江苏东台市人。党校研究生学历,1969年12月参加工作,197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个人经历
1969年12月--1976年3月 任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军83404部队战士;
1976年3月--1979年6月 先后任江苏省扬州地区气象台报务员、团支部书记;
1979年6月--1983年4月 任共青团江苏省扬州地委宣传部副部长;
1983年4月--1984年8月 任共青团江苏省扬州
市委组织部部长(期间:1981年2月--1984年4月,在江苏扬州师范学院中文专业夜大在职大专学习);
1984年8月--1985年6月 任共青团江苏省扬州市委副书记;
1985年6月--1988年9月 任共青团江苏省扬州市委书记(期间:1985年9月--1986年1月,在
江苏省委党校85级培训班学习);
1988年9月--1993年5月 任江苏省扬州市
宝应县委副书记、县委党校校长(正处级);
1993年5月--1996年12月 任江苏省扬州市劳动局局长、党组书记(期间:1993年8月--1995年12月,在
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在职大学学习;1994年9月--1994年12月,在江苏省委党校县处级干部培训班学习;1996年9月--1996年12月,在江苏省委党校第2期县处级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6年12月--1997年6月 任江苏省扬州市副市长、市劳动局局长、党组书记;
1997年6月--2000年5月 任江苏省扬州市副市长(期间:1998年9月—1999年7月,在中央党校第15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0年5月--2001年1月 任江苏省扬州市副市长、邗江县委书记;
2001年1月--2001年9月 任江苏省扬州市副市长、邗江区委书记(期间:1998年9月--2001年7月,在中央党校
法学理论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
2001年9月--2006年8月 任江苏省扬州市副市长、
江苏扬州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2006年8月--2006年10月 任江苏省扬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市委宣传部部长兼江苏扬州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2006年10月--2008年1月 任江苏省扬州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兼江苏扬州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2008年1月--2008年3月 任江苏省扬州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兼
江苏扬州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2008年3月--2009年1月 任江苏省扬州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兼江苏扬州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2009年1月--2011年1月 任江苏省扬州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2011年1月--2011年8月 任江苏省扬州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2011年8月--2012年5月 任江苏省扬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委政法委书记、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现任职务
2012年5月--至今 任江苏省扬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期间:2013年5月明确为正市级)。
省十次、十一次党代会代表;市六次党代会代表;市七届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