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兰森(1734-1804),
陈宏谋孙。字长筠,号松山,桂林市人。清乾隆二十一年(1756)举人,二十二年进士。著有《南陔纪咏》、《庐就草》等。
历官翰林院
编修、刑部郎中、江西南昌府知府、
江西盐法道、
督粮道、署理江西藩臬印务、湖南粮储道兼署湖南、掾湖北荆宜施道、监督荆州钞关、特赠
中议大夫、
太仆寺卿等。
在任期间,致力政务。在江西严禁浮收勒折诸弊,下令将汰州县夫役各费分济军丁;借藩库闲款十万两,分借旗丁归还积欠,限十年还清;私典设法赎之,严禁再犯,使江西漕运走上正轨。曾参加镇压四川
苗民起义和川、陕、楚三省的
白莲教起义,后因赶办军需,卒于湖北归州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