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光春,男,1974年5月出生,山东武城人,1997年8月参加工作,1999年12月加入
中国共产党,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
人物履历
1993年09月至1997年07月,在聊城师范学院中文系文秘专业学习;
1997年08月至2000年06月,任共青团德州市委科员(其间:1997年9月至1999年3月,驻夏津县朱庙乡丁坊村工作组组员,1999年3月至2000年6月,任武城县老城镇军店村工作组组员);
2000年06月至2002年01月,任共青团德州市委办公室副主任;
2002年01月至2007年10月,任共青团德州市委主任、统战外联部部长、宣传部部长(其间:2005年3月至2005年7月,在德州市委党校第十九期中青班学习);
2007年10月至2010年04月,任宁津县委常委、办公室主任;
2010年04月至2014年01月,任宁津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其间:2010年9月至2013年6月,在山东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14年01月至2018年09月,任临邑县委常委、副县长(其间:2016年12月至2018年9月援疆);
2018年09月至2020年02月,任德州市政府副秘书长(正县级,援疆);
2020年02月至2020年11月,任德州市政府副秘书长(正处级),市政府机关党组成员。
2020年11月至2021年01月,任乐陵市委副书记、代理市长。
2021年01月至2021年12月,任乐陵市委副书记、市长。
2021年12月至2022年01月,任齐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县长
2022年01月--, 齐河县委副书记、县长、县政府党组书记。
担任职务
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职务任免
2020年11月12日,乐陵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任命:陈光春为乐陵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
2021年1月17日下午,乐陵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完满完成各项议程,胜利闭幕。大会经过依法选举,陈光春当选为乐陵市人民政府市长,并向宪法宣誓。
所获荣誉
2020年1月,获得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表彰的“第九批省市援疆工作优秀个人”荣誉称号。
工作分工
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