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元正 1937年11月生,江苏江都人、江苏扬州机械厂副总会计师,高级会计师。1958年江苏省扬州商校毕业后,被分配到
江苏省水利厅工程机械大队,一直从事财务工作;
1983、1986年2次被江苏省政府评为财务先进集体,井2次出席省政府召开的财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他曾被扬州市评为先进财务工作者、先进物价工作者等。
从1984年以来,先后发表论文40多篇。其中,《改革出效益》、《从实践中探索责任会计》等获江苏省机械会计学会、中国工业会计学会优秀论文奖,并被载入
中国会计学会出版的优秀《文集》;
系中国机械工业会计学会会员,《工业会计》、《江苏工业会计》特邀通讯员,被选为江苏省总会计师研究会理事,江苏省机械工业总会计师研究会理事,江苏省机械工业会计学会理事,江苏省机械工业物价研究会研究员,扬州市会计学会理事,扬州市机械工业会计学会常务副会长等。
1982年起先后在北京、上海、南京、苏州、无锡、常州、南通、扬州、连云港、徐州等地,参加部、省、市有关部门组织的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升级咨询,企业升级评审,中外合资企业咨询,目标成本管理咨询和评审,设备评审等。被中国企业管理协会聘为国家级评审员、诊断师,被中国企业管理协会评为主任经营咨询顾问、高级经营咨询顾问等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