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即签署违法“占中”声明书开始,至2014年12月2日,陈健民等三人到警署自首前一日串谋其他人,在中环或附近的公众地方及道路,造成非法阻碍,对公众造成妨扰。
2014年9月28日凌晨爆发的违法“占中”,到当年12月15日清场告终,持续79日。香港金钟、旺角、铜锣湾等地交通瘫痪,并不时发生袭击警察、破坏公物、违反法庭禁制令等罪行。事件不仅造成数以万亿计的经济损失,更令香港社会长期处于撕裂对立的状态,甚至助长了本土激进甚至“港独”的兴起。
2018年9月17日,陈健民被控“煽惑他人作出公众妨扰”,以及“煽惑他人煽惑公众妨扰”罪、串谋作出公众妨扰罪等6项罪名。在香港特区西九龙裁判法院进行预审。被告人续准保释至11月19日开审,预料审讯20天,届时控方会传召多名证人,并播放两段共长超10小时的来自警方及公众拍摄的视听证据。
对于违法“占中”港人普遍表示其发起人和推动者必须为其违法行为付出代价。香港特首
林郑月娥曾强调,香港是一个法治社会,修补社会撕裂不等于在法治方面要作妥协,因法治是香港的核心价值。林郑月娥表示香港市民的言论、集会等权利受《
基本法》保障,政府会竭力去维护,但这些权利并不是没有限制,当市民在表达意见和游行示威时有违法行为,便要受到法律制裁。
2019年4月9日,法官陈仲衡下裁决,“占中三丑”
戴耀廷、陈健民、
朱耀明全部罪成,各被告亦各有罪名成立。法官押后至下午听取求情,全部暂准保释。
2019年4月24日,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对戴耀廷、陈健民、朱耀明3人的“串谋作出公众妨扰罪”判处有期徒刑16个月,其中戴耀廷、陈建民立即入狱,朱耀明缓刑2年。此外,戴耀廷、陈健民还因“煽惑他人做出公众妨扰罪”被判入狱8个月,但他们2项刑罚一同执行,因此刑期共计仍是1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