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万宏
天津市西青区义务普法员
陈万宏,1942年生,中共党员,天津市西青区义务普法员,精武镇陈台子村人,退休教师。
人物经历
陈万宏退休前曾担任精武镇孙庄子中心小学的少先队大队辅导员。
2002年退休后,陈万宏担任孙庄子小学和南河镇中心小学的校外辅导员。两所小学合并而成的天津师范大学第三附属小学建校开学后,陈万宏主动踏进校门,给年轻辅导员传授经验,为辅导班排练文艺节目。在学校工作了大半辈子的陈万宏成了精武镇家喻户晓的陈老师。
2008年,陈万宏成立了西青区首个以个人名字命名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室,作为一名义务普法宣传员,通过普法漫画、快板、年画、扇面等青少年最易于接受的形式,陈万宏把自己的所学所会毫无保留的教授给了孩子们,把这一辈子都奉献给了普法事业。
2009年夏,精武镇陈台子村建立了未成年人快乐营地,陈万宏被邀请作为快乐营地的辅导员。
获得荣誉
2009年,被评为平安天津志愿者标兵。
2010年,被评为市级快乐夏令营优秀辅导员。
2011年,获得全国法治教育模范个人称号。
2012年,获得市级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个人称号和市级关心下一代先进个人称号。
2015年,被评为“2015年度CCTV中国法治人物”年度致敬人物——坚持普法三十年的义务普法员代表。
最新修订时间:2023-05-28 12:32
目录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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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