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象山墓,位于金溪县陆坊乡陆坊村青田桥旁的东山岭上。始建于
南宋,后历经各代修建,占地面积60平方米。1957年省政府批准陆墓为江西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南宋绍熙四年(1193),陆九渊逝世后即归葬其家乡陆坊村青田桥旁的东山岭上。墓葬三面环山,前面开阔,松竹掩映,幽静落寞。级级石阶,层层平台,圆形坟冢,椅形护栏,都是用山下青田溪里的
鹅卵石砌成,大体是宋时旧物原貌。墓为圆锥形石砌结构,墓基用宽阔麻石石板筑砌,占地面积60平方米。明嘉靖年间(1522-1566),敕建神道碑,碑文为“崇尚真儒墓”。已佚。墓前有清乾隆年间刻高0.95米、宽0.56米的“宋儒文安公陆象山墓”碑以及民国时立的石碑,已是残缺不全。山下原有明代敕建的“祭祠”和“下马亭”等附属建筑。1957年省政府批准陆墓为江西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99年,金溪县政府重新修葺墓地,增立一对墓表和几块石碑。墓旁立有象山先生生平简介和思想言论碑。墓前有两个明代的石柱,石柱上镌刻:学苟知本六经皆注脚;事属份内千圣有同心。高度概括了象山哲学的精髓。墓最前方是一方大理石的保护标志碑,刻有“江西省文物保护单位”字样,字体端庄凝重。
陆九渊(1139-1193),字子静,自号存斋,世人尊称为“象山先生”,陆坊乡青田村人,因居金溪县之象山,自号“象山翁”,是南宋著名的理学家和教育家。于宋乾道八年进(1172)登进士第,任隆兴府靖安县主簿;淳熙九年(1182),到首都临安任国子正;淳熙十年至十三年,在敕令所任删定官;绍熙元年(1190),主管台州崇道观;绍熙二年,出知荆门军;绍熙三年腊月,病死于荆门任上,归葬于金溪。嘉定十年(1217)赐谥“文安”。明嘉靖九年(1530),被列入孔庙配祀。
陆九渊在官时为政清廉,爱干实事,不喜空谈,他认为“任贤、使能、赏功、罚罪”是医国“
四君子汤”。他治理荆门,政绩显著。陆九渊官虽不大,但心学名望很高。其学与兄九韶、九龄并称“三陆子之学”,后由明王守仁继承发展,成为“陆王学派”。陆学又称“心学”,他提出“宇宙便是吾心,吾心即是宇宙”。自南宋以来,统尊他为“百世大儒”。后人将他生前所著所讲,编为《象山全集》,凡36卷。
陆九渊逝于湖北荆门,时任荆门知军。逝后由其子扶柩归葬于此,史载送葬者愈千人。荆门人民还建了“陆夫子祠”纪念他。古往今来,很多文人学者都来此拜谒过象山之墓,前几年日本九洲大学几位教授带着研究生还专程前来凭吊这位百世大儒。明代曾任首辅的贵溪籍大学士夏言谒墓后,作《经陆象山先生墓》,诗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