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祐元年(1034年)
进士。初任北京(今河北
大名)签书判官。庆历七年(1047年),
王则领导贝州(今河北
清河县西)军民起义,陆诜奉命镇压,以功升集贤校理、通判秦州(今
天水市)。历任
陕西刑狱,
湖南、
湖北转运使,知桂州(今
桂林市)。后被派遣到邕州(今广西
南宁),招抚左、
右江少数民族武装四十五峒所部,从中选择工丁,得5万人;整饬地方吏治,增强武备,军势大振,使经常骚扰边境的南交(今属
越南)人遣使入贡,南部边境得以安宁。后移知延州(今延安市),时值
李谅祚兵侵庆州(今
甘肃庆阳县),诜留其使作人质,移牒警告,迫使谅祚退出庆
州。治平末(1067)知青涧城。
种谔取夏绥州,神宗以诜不协力,又先后徙知秦、凤、晋州。晚年知成都府。
陆诜在对外政事上,一直主张议和,以苟求一时之安宁。特别是在辽大兵压
境时,仍反对“劳师屯戍”,怕激怒敌国。陆诜对
王安石的变法新政,也持反对态度。知成都府时,反对
青苗法,奏言四川民食常不足,不能偿官贷,乞罢投举使者。熙宁三年(1070年)卒于成都,一生
清廉,不计身属,死后“家无十金”,
苏轼曾作诗挽之。
子
陆师闵,以父任补官,历任提举成都路茶场、陕西转运使、户部侍郎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