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立才,
男,汉族,
江苏常州人,1958年8月生,二级
警督,原江苏省常州市拘留所主任科员。1975年8月参加工作,1990年5月加入
中国共产党。2011年五一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公安部联合授予陆立才一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2011年
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2011年9月20日,获得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
人物简介
陆立才,男,汉族,江苏常州人,1958年8月出生,二级警督,现任
江苏省常州市拘留所主任科员。1975年8月参加工作,1990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专修文化。2011年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2011年9月20日,获得第三届
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陆立才同志因患肝癌晚期医治无效,于2013年3月27日在江苏省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逝世,享年56岁。
人物生平
1975.08-1976.12,常州监狱推土机队工人(驾驶员);1976.12-1978.12,常州监狱汽车连工人(修理工);
1978.12.-1980.11,入伍解放军86733部队(修理所)战士;
1981.02-1988.03,常州监狱机械厂二中队干事、副队长;
1988.04-1994.07,常州监狱机械厂六中队副队长;
1994.08-1998.11,常州市公安局收容审查站民警;
1998.12-1999.02,常州市公安局治安处拘留所民警;;
1999.03-2000.03,常州市公安局治安处收容教育所、治安拘留所一警组警长;
2000.04-2002.05,常州市看守所四队副队长;
2002.06-2003.04,常州市看守所技术科副队长;
20030401-至今,常州市拘留所;
2005.01,任副主任科员;
2010.06,任主任科员。
荣誉
1995年6月,被常州市公安局机关评为“94年度优秀党员”;1995年12月,被常州市公安局授予三等功一次;
1996年,被常州市公安局机关评为“95年度优秀党员”;
1997年,被常州市公安局机关评为“97年度优秀党员”;
1997年3月,常州市公安局行政嘉奖一次;
1999年10月,常州市公安局行政嘉奖一次;
2004年1月,常州市公安局行政嘉奖一次;
2005年1月,常州市公安局行政嘉奖一次;
2005年11月,常州市公安局授予三等功一次;
2006年5月,被公安部评为全国公安监管系统深挖犯罪工作先进个人;
2007年3月,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
2007年2月,常州市公安局嘉奖一次;
2007年2月,常州市公安局行政嘉奖一次;
2007年4月,被江苏省公安厅评为全省公安监管部门深挖犯罪专项行动先进个人;
2007年5月,被常州市授予十大“优秀爱民警官”;
2008年4月,被江苏省公安厅评为全省公安打击犯罪工作先进个人;
2008年7月,荣立常州市政府授予的二等功,证书号08003;
2009年1月,常州市公安局嘉奖一次;2009年1月,被江苏省公安厅评为全省公安机关“三基”工程先进个人;
2009年1月,被江苏省公安厅评为全省公安监管部门深挖犯罪专项行动先进个人;
2009年11月,常州市公安局授予三等功;
2010年1月,常州市公安局行政政嘉奖一次;
2010年7月,被省公安厅记个人一等功;
2010年12月,入选中国文明网“中国好人榜”;
2011年, 当选第四届“我最喜爱的人民警察”评选活动候选人;
2011年五一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联合下发决定,授予陆立才一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2011年,入选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
人物事迹
陆立才同志1994年调入常州市公安局从事监所管理工作,历经收审站、看守所、拘留所等多个部门,创造了监室看管15年无差错的纪录。
对党无限忠诚。在35年的工作历程中,他始终干一行,爱一行,做一颗永不生锈的螺丝钉。在众多荣誉面前,始终不骄不躁,在管教岗位上默默地耕耘着。他患肝硬化多年,却从不向组织提任何要求,经常放弃休息时间加班加点,即使住院期间,仍坚持深挖犯罪工作。年迈的父母身患重症,他专门请人协助妻子共同侍候父母双亲,都不愿影响工作。
对事业执著追求。他勤学苦练互联网技术,通过部、厅、局三级警务平台,比对不下21000人次的身份等关联信息,与4000多名在押人员耐心谈话,凭着如火般的激情,总结出深挖犯罪“快、细、准、活、情、理”“六字诀”和管教工作“五技巧”,成为公安机关监管工作的“法宝”。2005年到拘留所工作至今,获取破案线索300余条,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80余起,其中查获杀人逃犯5名,重大抢劫案件7起,涉案价值103万元,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
对群众感情深厚。他长期奋斗在监管部门基层一线岗位上,最大的从业心得是:“从不辱骂,绝不动手,只有尊重他们,才能更好地获得信息,开展工作”。他共收到表扬信32封,锦旗5面。他坚持文明执法,以人为本,强化心理疏导,尤其是将对在押人员的真诚关爱延伸到所外。并善于从“警情”中找出“民情”,为安徽报警人钱冬清找回失踪二年之久的女儿钱江红;查获杀死岳母潜逃14年之久贵州籍罪犯胡开江;抓获距案发仅10小时的盱眙籍杀人逃犯侍华春。
人物言论
“挽救一名在押人员,就能让一个家庭和谐;破获一个重大案件,就为社会添一份和谐。只要人人都立足岗位,创造性地工作,就能创造一个又一个‘小和谐’,就能积‘小和谐’为‘大和谐’”
“官职不是衡量人价值的唯一标准。不管在哪个岗位上,只要工作上做出成绩,就是实现了人生价值。”
“从贫穷的山沟,到繁华的都市,我感到非常满足。组织上对我太关心了,我要用一颗感恩的心,好好工作,报答组织。”
“人不能与生活条件好的人相比,那样会消沉,更多的时候要朝‘下’看,朝过去看,人就会知足。”
“我最高兴的是,被拘人员彻底转变了,掌握的信息帮助破案了;最痛苦的是,明明知道在押人员有问题,但由于证据不足,眼睁睁看着他走出拘留所。”
“管教是有学问的,只有创造性工作,才会收到满意的效果。”
“现在离我退休还有七、八年的时间,我还能学点事,做点事,对待工作,最起码要有良心。”
“化解矛盾,一定要用心去工作,只有心与心碰撞,才会让他们听得进,只有道理讲透,才能让人心悦诚服,只有工作到位了,才能心满意足。”
“帮教不到位,等于没帮教,不能让他们再犯事。”
“只要能工作,我什么都忘了。我的病也就这样了,与其愁死,不如干死。”
“我出身在一个监管警察世家。我父亲是一名常州监狱离休老干部,自小对我的教育一直很严格,常常教育我要正确对待人生,要学一行,钻一行,干一行,爱一行,要像雷锋那样做一个永不生锈的螺丝钉。”
“无论在哪个工作岗位上一定要干出个样!”
“有长辈、家人的理解、支持,让我有更多的时间来多做更多的事,来充实自己,这既是不断的学习,也是不断的积累。所以,总觉得有做不完的事。”
“作为一名警察,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切实肩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神圣使命,永远做党的忠诚卫士和人民群众的贴心人。”
“俗话说‘常修一颗淡泊明志、宁静致远的平常心。’荣誉再多也只能代表过去。只是对自己以前工作上的评语和肯定,而证明不了你的将来。工作不是做给领导看的,不是冲着荣誉做的,更不是为了追求一官半职。”
“在民警平凡的岗位上,能发挥我的特长,干好管教工作,给拘留人员上法制课,真诚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工作细心,破获了5起杀人案件。看着那些曾经违法犯罪的人走向社会后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建设者,我很欣慰,也有很大的成就感,同样能得到追求生命价值的快乐。”
“我坚信只要自己能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同样大有作为。保尔·柯察金有句名言:当你回首往事的时候,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这是我人生的座佑铭。”
“学而知不足,学而知奋进,学以致用,是求知和自我价值的实现,是人生的最高追求。”
“始终坚持把学习作为一种生活、一种觉悟、一种境界、一种自觉行动,作为一项持续不断的‘基本建设’,不断用新思想、新知识充实自己,不断在完善中发展自己、提高自己。同时要把‘学与思、学与用、知与行’结合起来,做到理论与实际、学习与运用、言论与行动相统一,不断提高运用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
“我认为再多知识还是要在实践中体现,知识型人材不可缺,探索创新型的人材更需要。我渴望两者都具备,在不能实现前者的前提下,决不放弃后者。”
“我在岗位上所做的一些工作,是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所关心、所需要解决的事。共建和谐是我们当今一切工作切入点和落脚点。虽然,我在深挖犯罪的基础上做出一点成绩,但不是我追求的唯一目的。以预防犯罪为主,打击犯罪为辅,更需要靠人人参与,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众人拾柴火焰高。我坚信:人人都来共同参与预防犯罪、化解社会矛盾这个社会就更加和谐,人民群众才能对我们的工作更满意。”
“真诚能感化一切,在与拘留人员的沟通中要融入真情,通过观察、了解和沟通,掌握拘留人员最需要的是什么,最担心的是什么,并真心实意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即便他们出所了,还需经常开展回访工作,发现他们有困难,尽最大努力予以帮助,做到人走心留,避免重犯。”
“对被拘留人员的教育、改造不仅是拘留所的问题,还要延伸到社会。被拘留人员出所后,如果没有正当的工作和收入他还会继续危害社会,干一些违法犯罪的事,影响社会和谐。所以我力所能及地帮一些出所的拘留人员找工作,解决一些家庭困难,使他们能够成为遵纪守法的新市民。”
“我很羡慕别人拥有健康的身体,充沛的精力。我身体这个样子,也不烦脑,很乐观,精神力量是战胜一切疾病和痛苦的源泉。”
“每当我在工作中做出一点成绩,就很欣慰、自豪,觉得活的很有价值,身体也感到特舒服,总感到有使不完的劲!”
“我要在生命长度有限的情况下,尽我所有、尽我所能为党和人民多做点工作来拓展自己生命的宽度。”
“关系民生之事无小事,每名民警百件事中可能做好99件事,但只要有一件事做坏了,就可能给人民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因此,一定要保持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做到细心、再细心。”
“多笑笑,家庭就会风平浪静”
“不吃苦怎么能锻炼自己,父母不能帮你一辈子,再说我也没时间,工作还是要你自己去找”。
“我们做的是改造人的工作,良好的环境也能陶冶人的情操”。
人物访谈
2011年7月24日夜,记者在常州独家采访陆立才。面对面的深聊,能使人更深地读懂陆立才的内心深处,读懂他无私施予的动力源泉,读懂他“平凡中彰显杰出、杰出中蕴涵寻常”的真实内涵。
记者:为什么要帮那些人?有些其实是份外的事——拘留所民警主要职能是确保在押人员最多15天内安全不出事。他们出了所,你似乎没有义务去帮教。
陆立才:很多事,份内份外没有严格界限,关键看我做这些是不是自己愿意、是不是感到愉快。你看,我感化那些曾经受伤、曾经迷失的心,唤醒他们的良知;反过来他们又成全了我的工作,我的事业,让我做出一点成绩。多好!
我从小生活在溧阳竹箦劳改农场,一直梦想能像父亲一样,成为一名监管民警。我当过兵、挖过煤、修过车,什么苦都吃过,刚到常州,我一分钱存款都没有,只得住在老丈人家里,60平方米的房子整整挤了11个人,我们夫妻俩天天打地铺。后来如愿以偿考上了常州监狱的民警,这是我一生梦寐以求的职业,我要做好。另外,因为我吃过苦,所以对生活窘迫的人有天然的同情心,我知道,其实大家都不容易。
记者:最近中央领导作出批示,你又成为全省典型,你有压力吗?
陆立才:不熟悉我的人说,哎呀,你今后压力大了!其实,我真没有!这点,我爱人最了解我。她说,你别神气,你在家地位还是第三,哈哈!我们都很坦然。其实这么多年,我得过很多荣誉,有市级、省级的,还有国家级的,我都感受到一种肯定和温暖,挺让人感恩。其实,荣誉就像学生的成绩单,说明你过去是合格的,下面你还得从头开始。做工作绝不是为了回报和索取,以前这样,现在这样,永远这样。
记者:知道您儿子怎么评价您?
陆立才(很意外,很感兴趣地睁大眼睛):怎么说?
记者:您儿子说:“其实我最知道我爸。他就是个热心肠。小时候,我有事找爸爸帮忙,可爸爸要帮的人太多,我总要‘排队’,很郁闷。跟我的语文老师倾诉,老师开导我:每个人在这个社会上,都有义务用自己的方式体现价值、回报社会,而你爸呢,可能觉得他现在的工作、做的事,就是他力所能及、体现价值、回报社会的最好方式。”您儿子说,他一直记得那句话,他一直很崇拜您!
领导批示
2010年6月4日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同志批示:“安季同志,常州市公安局民警陆立才事迹十分感人,他以火一般工作激情,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请商宣传局大力宣传他的先进事迹和工作经验。”
2010年6月7日,公安部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蔡安季同志批示:“请即派员前往进一步考察了解陆立才同志事迹和经验,就大力宣传、表彰等提出方案报批后组织实施。”
2010年6月13日,中共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林祥国批示:“陆立才同志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在收审岗位上成为‘深挖犯罪的能手’,在看守岗位上成为‘人性化监管标兵’,他是全省政法干警的学习榜样。请省公安厅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好永康、建柱等领导同志的批示精神,积极配合公安部深入挖掘和提炼陆立才同志的感人事迹和成功经验。省委政法委政治部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在全省广泛宣传,认真组织学习陆立才同志的先进事迹,进一步激发全省政法干警斗志,深入推进政法队伍建设。”
2010年6月22日,江苏省公安厅
孙文德厅长批示:“政治部、办公室阅,要深度挖掘事迹,广泛组织学习中央领导批示和陆立才的光荣事迹。”
2010年6月15日,中共常州市委书记
范燕青批示:“请宣传部速会同市公安局研究,按中央、部、厅领导批示精神,组织好宣传学习。”
2010年6月28日,中共常州市委书记范燕青批示:“陆立才同志是全市公安系统又一个重大先进典型,其先进事迹上报后,中央领导、公安部领导都作了重要批示,全市各行各业,尤其是广大党员和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发扬陆立才同志爱岗敬业、乐于奉献、踏实苦干,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不平凡贡献的精神、斗志和品格。在争先创优中共同努力,为常州又好又快发展共同作出新贡献。如何宣传学习,请政法委会同宣传部、公安局研究。”
2010年5月5日,江苏省公安厅
柳玉祥副厅长批示:“陆立才同志事迹很感人,应认真组织宣传学习。”
2010年5月4日,江苏省公安厅厅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
孙学顺批示:“陆立才同志在拘留所岗位上,5年挖出4名杀人逃犯和其它重大案件,而且身患肝硬化多年,事迹感人。请监管总队多发现和宣传这样的先进典型,引领全省监管队伍建设。”
2010年6月10日,常州市副市长、公安局长
尚建荣批示:“陆立才同志十多年带病坚持监管工作,忠于职守,爱岗敬业,精研业务,创新管理,在平凡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值得全市民警认真学习!请即专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市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主要领导阅示。市局党委即印发学习通知及其先进事迹,激励全市民警在全市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中勇当排头兵!”
2010年7月16日,江苏省委书记
梁保华批示:“杨新力同志阅。陆立才同志是我省涌现的又一位杰出的模范人物,请组织省新闻单位进行重点报道,宣传陆立才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可贵精神。”
2010年7月17日,江苏省省长
罗志军批示:“陆立才同志的先进事迹值得我们学习。在当前,还要提倡在平凡的岗位,创造不平凡的业绩,通过宣传推广他的精神,树立人民公安的良好形象。”
2010年7月16日,江苏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长
杨新力批示:“请周部长、德海同志按梁书记要求与文德同志商量,尽快提出方案组织实施。”
2010年7月17日,江苏省公安厅厅长孙文德批示:“请政治部并转常州市局。”
2010年7月18日,江苏省公安厅厅长孙文德批示:“党委组织学习孟建柱、梁书记、罗省长、杨部长批示精神,并研究如何贯彻。请政治部左主任准备意见。”
2010年6月17日,国务委员、公安部长孟建柱在公安部赴江苏考核组撰写的《关于对陆立才同志事迹考察情况的报告》上批示:“同意,要大力宣传陆立才同志的先进事迹并授予荣誉称号”。
社会反响
2010年4月9日,江苏省常州市公安局监管支队印发《关于向陆立才同志学习的决定》;2010年6月3日,江苏省公安厅印发《关于向向陆立才同志学习的决定》;
2010年6月17日,江苏省常州市公安局印发《关于向向陆立才同志学习的决定》。
2010年7月25日,常州市纪委、常州市监察局发出《关于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向陆立才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
2011年3月25日,江苏省在南京举行陆立才事迹报告会,常州市拘留所民警潘春莺、常州电视台记者居华龙、曾受到陆立才帮助的常州新市民孙正建等人用朴实无华的语言,从不同角度讲述了陆立才的感人事迹。2011年3月25至4月15日,报告团在江苏省13个市巡回报告。
常州警察陆立才的先进事迹不仅感动了他的同事、同行,也在各行各业引起强烈反响。每个人都应该踏踏实实做社会的基石——这正成为人们学习陆立才过程中的最大体会。在陆立才工作的常州市公安局监管支队,监管民警掀起了向陆立才同志学习的新一轮热潮。拘留所副所长芮斌认为,日积月累、持之以恒是老陆最可贵的地方,民警应该多学习老陆的“韧劲”,做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石。看守所民警顾伊觉得,应学习陆立才的名利观,陆立才不计名利,但他拥有“名利”——使破碎的家庭重圆,使迷失的心灵觉悟,使潜逃的罪犯归案,就是他的名;让世界少一份罪恶,让社会多一份宁静,让人们多一份欢笑,这就是他的利。“自从参加公安工作以来,一直在不断开展向先进学习的活动,但没有哪一次像学习陆立才同志先进事迹这样触动我的灵魂。”溧阳市看守所民警汪启牛这样感慨。
陆立才的先进事迹,在整个政法系统中引起较大反响。溧阳法院民一庭法官李子默说:“我也是快要退休的人了,在办案过程中常常感到岁月不饶人,看过陆立才的事迹后感触很深,同时对自己而言也是一种鞭策,我会像陆立才一样把有限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工作中去。”武进区检察院控告申诉科科长张腊方认为,法律的功能不仅仅是惩治,还应该包括疏导挽救,好警官陆立才满怀悲悯情怀和崇高责任感,亲人般地温暖了无数失足者,为在检察机关第一窗口接待群众的政法干警树立了标杆。溧阳市检察院监所检察科干警左乐说,如果每一个执法者都能像陆立才那样,尽心尽职,从点滴小事做起,在自己的岗位上甘当一块脚踏实地的基石,千千万万执法者就必能筑成守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万里长城!
常州市社科联主席汤继荣认为,作为常州公安战线的先进典型,陆立才自重、自警、自省、自励,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在平凡的人生中坚守道德的准则,实践生命的价值,是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鲜活教材。我们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期望让我们所倡导的核心价值观辐射全社会,并从根本上引领社会的发展。
病逝
一级英模陆立才在江苏常州病逝
一面旗帜
中国警察网江苏常州3月27日电 记者朱琨、赵家新、通讯员沈亚瑾报道: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江苏省常州市公安局监管支队副政委陆立才同志,因患肝癌晚期医治无效,于今天上午10时在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逝世,享年56岁。
陆立才,1975年8月参加工作,1978年入伍,1990年5月入党,大专文化,1981年在常州监狱当管教民警,1994年调入常州市公安局从事监所管理工作后,历经收审站、看守所、拘留所等多个部门,创造了监室看管15年无差错的纪录。
在30多年的工作历程中,陆立才干一行,爱一行,做一颗永不生锈的螺丝钉。他勤学苦练互联网技术,通过部、厅、局三级警务平台,比对21000人次的身份等关联信息,与4000多名在押人员耐心谈话,凭着如火般的激情,总结出深挖犯罪“快、细、准、活、情、理”“六字诀”和管教工作“五技巧”,成为全国公安机关监管工作的“法宝”。2005年到拘留所工作至今,获取破案线索300余条,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80余起,其中查获杀人在逃人员5名,重大抢劫案件7起,涉案价值103万元。
他患肝硬化14年坚持工作在监管一线,最大的从业心得是:“从不辱骂,绝不动手,只有尊重他们,才能更好地获得信息,开展工作”。他共收到表扬信32封,锦旗5面。他坚持文明执法,以人为本,强化心理疏导,尤其是将对在押人员的真诚关爱延伸到所外。并善于从“警情”中找出“民情”,为安徽报警人钱某找回失踪二年之久的女儿;查获杀死岳母潜逃14年之久贵州籍罪犯胡某;抓获距案发仅10小时的盱眙籍杀人在逃人员侍某。
2010年6月4日,陆立才的事迹经人民公安报报道后,中央政法委和公安部领导先后作出重要指示,高度赞扬他 “平凡的岗位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 、“以火一般工作激情,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陆立才参加工作以来,先后荣立一等功一次,二等功二次,三等功四次。2011年4月份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称号;获得第四届“我最喜爱的人民警察”和全国第三届“道德模范”评选提名奖,并被授予“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等荣誉称号。
陆立才同志病重期间,江苏省公安厅、常州市公安局领导以及社会各界人士采取多方式或协调医院救治,或到医院看望慰问。
与陆立才面对面:我情愿,我愉快,我坦然
面对面的深聊,能使人更深地读懂陆立才的内心深处,读懂他无私施予的动力源泉,读懂他“平凡中彰显杰出、杰出中蕴涵寻常”的真实内涵。
2011年7月24日夜,本网记者在常州与陆立才进行了一次深谈。
记者:为什么要帮那些人?有些其实是份外的事——拘留所民警主要职能是确保在押人员最多15天内安全不出事。他们出了所,你似乎没有义务去帮教。
陆立才:很多事,份内份外没有严格界限,关键看我做这些是不是自己愿意、是不是感到愉快。你看,我感化那些曾经受伤、曾经迷失的心,唤醒他们的良知;反过来他们又成全了我的工作,我的事业,让我做出一点成绩。多好!
我从小生活在溧阳竹箦劳改农场,一直梦想能像父亲一样,成为一名监管民警。我当过兵、挖过煤、修过车,什么苦都吃过,刚到常州,我一分钱存款都没有,只得住在老丈人家里,60平方米的房子整整挤了11个人,我们夫妻俩天天打地铺。后来如愿以偿考上了常州监狱的民警,这是我一生梦寐以求的职业,我要做好。另外,因为我吃过苦,所以对生活窘迫的人有天然的同情心,我知道,其实大家都不容易。
记者:最近中央领导作出批示,你又成为全省典型,你有压力吗?
陆立才:不熟悉我的人说,哎呀,你今后压力大了!其实,我真没有!这点,我爱人最了解我。她说,你别神气,你在家地位还是第三,哈哈!我们都很坦然。其实这么多年,我得过很多荣誉,有市级、省级的,还有国家级的,我都感受到一种肯定和温暖,挺让人感恩。其实,荣誉就像学生的成绩单,说明你过去是合格的,下面你还得从头开始。做工作绝不是为了回报和索取,以前这样,现在这样,永远这样。
记者:知道您儿子怎么评价您?
陆立才(很意外,很感兴趣地睁大眼睛):怎么说?
记者:您儿子说:“其实我最知道我爸。他就是个热心肠。小时候,我有事找爸爸帮忙,可爸爸要帮的人太多,我总要‘排队’,很郁闷。跟我的语文老师倾诉,老师开导我:每个人在这个社会上,都有义务用自己的方式体现价值、回报社会,而你爸呢,可能觉得他现在的工作、做的事,就是他力所能及、体现价值、回报社会的最好方式。”您儿子说,他一直记得那句话,他一直很崇拜您!
陆立才语录:
“挽救一名在押人员,就能让一个家庭和谐;破获一个重大案件,就为社会添一份和谐。只要人人都立足岗位,创造性地工作,就能创造一个又一个‘小和谐’,就能积‘小和谐’为‘大和谐’”
“官职不是衡量人价值的唯一标准。不管在哪个岗位上,只要工作上做出成绩,就是实现了人生价值。”
“从贫穷的山沟,到繁华的都市,我感到非常满足。组织上对我太关心了,我要用一颗感恩的心,好好工作,报答组织。”
“人不能与生活条件好的人相比,那样会消沉,更多的时候要朝‘下’看,朝过去看,人就会知足。”
“我最高兴的是,被拘人员彻底转变了,掌握的信息帮助破案了;最痛苦的是,明明知道在押人员有问题,但由于证据不足,眼睁睁看着他走出拘留所。”
“管教是有学问的,只有创造性工作,才会收到满意的效果。”
“现在离我退休还有七、八年的时间,我还能学点事,做点事,对待工作,最起码要有良心。”
“化解矛盾,一定要用心去工作,只有心与心碰撞,才会让他们听得进,只有道理讲透,才能让人心悦诚服,只有工作到位了,才能心满意足。”
“帮教不到位,等于没帮教,不能让他们再犯事。”
“只要能工作,我什么都忘了。我的病也就这样了,与其愁死,不如干死。”
“我出身在一个监管警察世家。我父亲是一名常州监狱离休老干部,自小对我的教育一直很严格,常常教育我要正确对待人生,要学一行,钻一行,干一行,爱一行,要像雷锋那样做一个永不生锈的螺丝钉。”
“无论在哪个工作岗位上一定要干出个样!”
“有长辈、家人的理解、支持,让我有更多的时间来多做更多的事,来充实自己,这既是不断的学习,也是不断的积累。所以,总觉得有做不完的事。”
“作为一名警察,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切实肩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神圣使命,永远做党的忠诚卫士和人民群众的贴心人。”
“俗话说‘常修一颗淡泊明志、宁静致远的平常心。’荣誉再多也只能代表过去。只是对自己以前工作上的评语和肯定,而证明不了你的将来。工作不是做给领导看的,不是冲着荣誉做的,更不是为了追求一官半职。”
“在民警平凡的岗位上,能发挥我的特长,干好管教工作,给拘留人员上法制课,真诚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工作细心,破获了5起杀人案件。看着那些曾经违法犯罪的人走向社会后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建设者,我很欣慰,也有很大的成就感,同样能得到追求生命价值的快乐。”
“我坚信只要自己能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同样大有作为。保尔?柯察金有句名言:当你回首往事的时候,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这是我人生的座佑铭。”
“学而知不足,学而知奋进,学以致用,是求知和自我价值的实现,是人生的最高追求。”
“始终坚持把学习作为一种生活、一种觉悟、一种境界、一种自觉行动,作为一项持续不断的‘基本建设’,不断用新思想、新知识充实自己,不断在完善中发展自己、提高自己。同时要把‘学与思、学与用、知与行’结合起来,做到理论与实际、学习与运用、言论与行动相统一,不断提高运用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
“我认为再多知识还是要在实践中体现,知识型人材不可缺,探索创新型的人材更需要。我渴望两者都具备,在不能实现前者的前提下,决不放弃后者。”
“我在岗位上所做的一些工作,是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所关心、所需要解决的事。共建和谐是我们当今一切工作切入点和落脚点。虽然,我在深挖犯罪的基础上做出一点成绩,但不是我追求的唯一目的。以预防犯罪为主,打击犯罪为辅,更需要靠人人参与,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众人拾柴火焰高。我坚信:人人都来共同参与预防犯罪、化解社会矛盾这个社会就更加和谐,人民群众才能对我们的工作更满意。”
“真诚能感化一切,在与拘留人员的沟通中要融入真情,通过观察、了解和沟通,掌握拘留人员最需要的是什么,最担心的是什么,并真心实意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即便他们出所了,还需经常开展回访工作,发现他们有困难,尽最大努力予以帮助,做到人走心留,避免重犯。”
“对被拘留人员的教育、改造不仅是拘留所的问题,还要延伸到社会。被拘留人员出所后,如果没有正当的工作和收入他还会继续危害社会,干一些违法犯罪的事,影响社会和谐。所以我力所能及地帮一些出所的拘留人员找工作,解决一些家庭困难,使他们能够成为遵纪守法的新市民。”
“我很羡慕别人拥有健康的身体,充沛的精力。我身体这个样子,也不烦脑,很乐观,精神力量是战胜一切疾病和痛苦的源泉。”
“每当我在工作中做出一点成绩,就很欣慰、自豪,觉得活的很有价值,身体也感到特舒服,总感到有使不完的劲!”
“我要在生命长度有限的情况下,尽我所有、尽我所能为党和人民多做点工作来拓展自己生命的宽度。”
“关系民生之事无小事,每名民警百件事中可能做好99件事,但只要有一件事做坏了,就可能给人民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因此,一定要保持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做到细心、再细心。”
“多笑笑,家庭就会风平浪静”
“不吃苦怎么能锻炼自己,父母不能帮你一辈子,再说我也没时间,工作还是要你自己去找”。
“我们做的是改造人的工作,良好的环境也能陶冶人的情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