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晓栋
上海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
陆晓栋,男,汉族,1960年4月出生,籍贯上海,全日制大学,哲学学士,在职研究生,法学硕士,高级政工师。1982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人物履历
历任南市区委办公室副主任,南市区豫园街道党工委书记,南市区政府外事办主任,南市区协作办、招商服务中心主任,黄浦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不驻会)、区协作办(招商中心)党组书记,黄浦区副区长,静安区副区长,静安区委常委、副区长、行政学院院长等职。
2014.06 上海市静安区委副书记。
2015.06 上海市静安区委副书记、代区长。
2015.07 上海市静安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党组书记。
2018.09 上海市静安区委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党组书记。
2019.03 上海市静安区委书记。
2020.01 上海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上海市静安区委书记。
2020.05 上海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
上海市第十四、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任免信息
2019年3月13日,静安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经审议和表决,决定接受陆晓栋辞去静安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请求,报静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2020年1月20日,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经表决,陆晓栋为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
2020年5月15日,经上海市委决定:免去陆晓栋同志的静安区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最新修订时间:2020-05-17 08:58
目录
概述
人物履历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