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比亚斯·米夏埃尔·卡雷尔·阿赛尔(
荷兰语:Tobias Michael Carel Asser,1838年4月28日-1913年7月29日),
荷兰法理学家。他与阿尔弗雷德·弗里德一起获得了1911年的
诺贝尔和平奖。他是
国际法庭的创建人。
1838年4月28日出生于荷兰的阿姆斯特丹城。很早就酷爱法学,研究各种法律,决心做一个优秀的律师,年仅22岁就挂上律师的招牌,履行律师的职责,“法律是人制定的,每个人必须知法循法”,后来因生活所迫,应聘在阿姆斯特丹大学担任副教授,讲授商法和国际法。
阿赛尔的妻子是一位有见识女人,她鼓励丈夫,在逆境中朝着自己的理想昂首前进,有志者事竟成。阿赛尔的才干终于有了显露的机会。他的办法只有一个,就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用统治阶级制订的法律来制服统治者,这就是他降龙伏虎的秘诀。
阿赛尔孜孜不倦地对法学研究,于1873年创立了
国际法学会,他被公推为该会的会长。当时他只有35岁。他在国际法的研究方面也做出了杰出的贡献,在海牙召开了好几次法律研究讨论会议,有关的研究成果对各国法律的制订和实施都有着重大的影响。阿赛尔的另一项重大贡献是创建了国际法庭。
阿赛尔终生研究法学,坚决维护法律的尊严,不畏强暴和权势,勇敢地和一切违法行为作斗争,伸张正义,为人类的尊严和进步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他获得了1911年诺贝尔和平奖金。 1913年阿赛尔不幸在海牙逝世,终年75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