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翟县
历史上河南尹管辖的县
秦置阳翟县,并为颍川郡治。西汉高祖五年(公元前202)封韩王信于此,次年复为颍川郡,属豫州刺史部。东汉因袭前制,政区建制不变。三国时曹魏政权将颍川郡治迁至许昌县,阳翟县划归司州河南尹管辖。
西晋时期属河南郡。东晋十六国时期,先后为东晋、后赵、前燕、前秦、后燕、后秦等政权据有。南北朝时北魏仍置阳翟县,属司州。东魏兴和元年(539)置阳翟郡。隋初废郡,以县属伊州;大业初年改属襄城郡。唐朝初年隶属嵩州;贞观元年(627)属洛州;会昌三年(843)复属许州。五代时期,先后为梁、唐、晋、汉、周5个王朝据有。北宋建立后,阳翟县属京西北路颍昌府管辖。
金朝大定二十二年(1182)置颍顺州,二十四年改称钧州,以阳翟县为州治,属南京路。元朝时期政区建制不变,改属汴梁路。明初仍为钧州,并将阳翟县省入该州。阳翟县,即今河南省禹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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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3-09-07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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