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身器材是指作用于防身自卫的小型武器,不会对犯罪分子造成致命伤害,但可以使其短时间内丧失行动能力,从而避免其继续进行犯罪活动。
产品介绍
用途简介
防身:保护自身不受侵害
器材:器械和材料
评分标准
第一 可以天天轻便的习惯的带在身上,而不会感到不便或忘记。
第二 隐蔽性好,自然的巧妙和人结合,消隐在身上。
第三 表面看上去不像武器。
第四 操作方便拿来就能用,作为冷武器而不用去刻意的去学。
第五 反应迅速,用时拿出可以立刻投入,不用拼装。
第六 功能不能单一。
常见产品
小型电棍
防狼用品
防身喷雾器
防狼喷
车用防暴消防灭火器
自卫手电(用强光使敌方睁不开眼睛)
各式各样的个人报警器
工作原理
电路原理
BG1、BG2、B1构成交、直流变换器,B1升压后经QL桥式整流向C2充电。BG3、BG4组成中空系数大的多谐振荡器,它输出脉冲触发可控硅3CT5导通。电容C2经3CT5和B2、B3、B4的初级放电。于是B2、B3、B4各次级相串联输出近万伏高压。当功能选择开关K置于1位置时作照明电筒使用。
元件制作
变压器B1用中波磁棒截取20mm和30mm长各两段,绕上线圈后用环氧树脂胶合成口字形磁环。各绕组数据见图注。用E11形磁芯做更好。B2、B3、B4用市售XD型380V/6.3V指示灯变压器,初次级倒过来使用,原6.3V次级并联起来作初级,原380V初级串联起来作次级。连接时要注意次级电势相串联,否则输出电压不足。BG1、BG2的β值应大于60,且性能尽量接近。
调试
先调整直流一交流变换器使B1次级电压在200V以上,接上39k负载时不应低于160V。整机连接后,ZD闪亮,高压脉冲变压器发出“啪、啪”声。将电压表咵接在可控硅阳、阴极间,电表摆动最大值应接近150V。多揩振荡器振荡周期应与C2充电周期同步,即应在C2充满电时多谐振荡器的脉冲到来触发可控硅。这可以通过反复调节R2、C2、C3的数值使其相互兼顾,以求尽量同步,以获得最佳输出。调好后,高压脉冲频率每分种在60-120次之间。
利用高压发生器及可充电池供电产生4万伏以上的强电击,使侵犯者产生一种强烈的触电感觉,全身麻木,浑身无力,瞬间丧失作恶能力,而这种高压低流的工作原理是不会造成任何伤害的。使用时贴近人体或对准对方。
相关法规
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
第一条为了保障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正确使用警械和武器,及时有效地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人民警察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可以采取强制手段;根据需要,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使用警械;使用警械不能制止,或者不使用武器制止,可能发生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使用武器。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警械,是指人民警察按照规定装备的警棍、催泪弹、高压水枪、特种防暴枪、手铐、脚镣、警绳等警用器械;所称武器,是指人民警察按照规定装备的枪支、弹药等致命性警用器材。
第四条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应当以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尽量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为原则。
第五条人民警察依法使用警械和武器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人民警察不得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使用警械和武器。
第六条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前,应当命令在场无关人员躲避;在场无关人员应当服从人民警察的命令,避免受到伤害或者其他损失。
管制范围
公安部早在1989年就颁布和实施了《公安部关于停止生产、销售电击、强光、催泪等保安防卫器械的通知》,要求对这类器械必须严格管理。之后颁布的《关于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仿真手枪式电击器的通知》也明确规定: “仿真手枪式电击器和仿真手枪式催泪器均属于仿真手枪类,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销售、持有,各地邮政部门均不得邮寄。各种电击器 (除电警棍外)目前均未列入公安装备,不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持有,也一律禁止邮寄。”
警棍等警用器材是不能公开销售的,因为警用的防狼棒功率太大。一些带有警用标志的防狼器同样不允许买卖,如果买卖这类防狼棒等防狼器,是属于违法的。如果需要防身用,也只能是购买没有警用标志、功率较小,且在国家允许范围的防身器材。如购买喷雾器,也要看喷雾的成分,对人体造成伤害的,也是不允许的。
民警表示,防狼棒有两种,一种是带有电击功能的电击器,有主动攻击能力,但属于国家管制物品,普通市民不能随意购买;另一种是强光手电筒,拥有暴闪功能,依靠快速闪烁的强光使对方眼花,普通市民可用来防身。
使用须知
使用说明
外部结构:由ABS塑料外壳和金属材料组成,一般产品的前部都有两对或数对金属电极,打开开关保险,轻按开关,即能产生强烈电击、照明光束和报警声。每个产品都有充电插孔一个。防水电筒的插孔有的要拧尾盖才能充电。有的插孔也是控制电源的保险装置。 辅助装置:喷雾、
报警、
强光,普通照明、防抢、伸缩、验钞、染色、绿色信号灯、带保险等。
内部结构: 有一体化高压集成块可充镍镉、
镍氢电池组成,不用换电池,充电即可,可反复充电600-800次,长期使用。请不要随便打开观看或拧动各个关节部分及铜圈,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人为损坏。所有产品都以放电状态出厂,使用前必须按要求充电。充电器输入电源为家用200v照明电。充电最长不超过以下时间:1号电池14小时(可连续照明4小时以上),2号电池10小时,5号电池8小时,7号电池6小时工作原理:其共同特点是能使侵犯者丧失进攻能力或产生恐惧心理,而且绝对不可能留下任何伤残和后遗症,是一种用之有效而没有后顾之忧的理想防身器材。
电击:即利用高压发生器及可充电供电产生4万伏以上的强烈电击,使侵犯者产生一种强烈的触电感觉,从而丧失抵抗能力,最高电压可达8万伏、20万伏、30万伏、50万伏... ...300万伏 不等,能使作恶者击倒在地,而这种高压低流的工作原理是不会造成任何伤害的。使用时贴近人体或对准对方即可。一体化高压发生器分两大类:倍压的、脉冲的两种。倍压的电击后留有余电,用电击部分轻碰金属即放掉余电。倍压的怕潮湿,特别是黄霉季节及雨雾天,宜放干燥处。电击时如遇咝咝响声,放不出火花,用干布擦净电击部位或用吹风机稍吹干即可正常电击,切不可暴晒。倍压的相对而言容易坏,但电击强、威慑性大,人们容易接受; 脉冲的电击后无余电,不怕潮湿且质量好,在雨天或受潮后同样可电击。防水电筒下水前,必须检查有关部件防水性能是否良好,方可下水照明。 液体喷雾及染色功能:即依靠其散发刺激性气体,使侵犯者丧失视力,上呼吸道强烈咳嗽,立时失去作恶能力(半小时后完全恢复正常)。染色剂还能在歹徒身上留有三天洗不净的绿色记号,减少侦破麻烦。使用时对准面部即可,切不可逆风使用。而这些喷雾功能无毒,绝对不给人留下任何后遗症。保存在摄氏45度以下。
强光:也是一种实用的自卫武器,照射程150米以上的,其特强光束,能使侵犯者暂时失去视觉,可使你争取制止暴力的时间或逃离现场,而这种致盲是暂时的,不会造成视力的任何伤害。使用时对准歹徒眼睛即可。照射程 200米以上的也可作远距离搜索使用。警棍都装有灯座,不用烙铁,只要把灯头部位轻轻拉出拧开即可换灯。
报警:电机和电子报警两种,电机可发出100分贝以上强烈报警声,电子报警可达150分贝以上,足以招来邻居、行人或警察,使侵犯者产生强烈的恐惧心理。
验钞仪:可识别各国钞票、发票、香烟的真伪,以免上当受骗,可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操作程序
凡是带保险插头的,先插上插头,方可使用。有的插头是开关的。两个开关的,第一个是照明,第二是电击;三个开关的,第一个是强光、第二个是弱光、第三个是电击;有报警装置的,则第二个是报警。使用前先打开保险盖,用插头作保险的需插上插头,盖上保险盖,以免碰及开关,发生漏电或误击,特别是运输时,必须检查其保险装置是否稳妥,以免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使用合法性
持防身工具不违法,用以犯罪另当别论
防身用品,市面上是可以买到的,而国家也没有明确规定买卖或者持有属于违法,如果市民购买了用以防身并不算违法,但如果用来犯罪,这样的防身用品就成为了“
犯罪工具”,性质改变了,当然就算违法。
而具体到案件本身,由于无法确定用以犯罪的“辣椒水”是自制的还是购买的专业商品,暂时也不方便下定论。
“持有不违法”他比喻说:“就像硫酸,正确的持有和使用,它是化学实验中的常用试剂,可是如果用来泼人,那就是犯罪。”
现今在网上购买和持有防身都不算是违法,但是,这些威力极大的用品如果销售使用不当,还是会带来许多危险。
“在民用标准,购买限制和使用规范等方面,国家的相关部门都应该针对这些商品进行更加规范的规定,这样才能保证防身用品真正用来‘防身’。
注意事项
毕竟是结构复杂的东西,不像甩棍和喷雾,所以使用的时候要注意日常保养。主要是在充电方面。
1、充电前必须放电!精品防身器材使用的都是镍镉电池,放电量大,但和镍氢电池一样都有记忆效应,所以防身器材是不能象手机那样随便乱充的。放电的办法很简单,就是当电击的频率明显变慢、声音变得低沉的时候,就说明这个防身器材电力不足了,此时可以多电击几次,等到打不出电弧的时候,再用电筒把剩余的电彻底放光。一般来说,打不出电弧以后只需打开电筒几分钟电池就会彻底用完了。
2、充电过程中绝对不能使用!充电时一定要把电源开关和保险关上!否则有可能会损坏电击器。
3、充电时间8-10个小时足够了,所有电击器都一样,不能充太久。电池在出厂前已经做过了处理,所以不用象手机那样第一次充很久的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