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洪限制水位
防洪限制水位
防洪限制水位,是指水库在汛期允许蓄水的上限水位,也是水库在汛期防洪运用时的起调水位,又称为汛期限制水位。
兴建水库后,为了汛期安全泄洪和减少泄洪设备,常要求有一部分库容用来拦蓄洪水和削减洪峰。这个水位以上的库容就是作为滞蓄洪水的库容。只有在出现洪水时,水库水位才允许超过防洪限制水位;当洪水消退时,水库水位应回降到防洪限制水位。在我国,防洪限制水位是个很重要的参数,它比死水位更重要,它牵涉的面更广,如库尾淹没问题就常取决于这个水位的高低。防洪限制水位,可根据洪水特性、防洪要求和水文预报条件,在汛期不同时段分期拟定。例如按主汛期、非主汛期,或按分期设计洪水分别拟定不同的防洪限制水位。防洪限制水位应尽可能定在正常蓄水位之下,以减少专门的防洪库容,特别是当水库溢洪道设闸门时,一般闸门顶高程与正常蓄水位齐平,而防洪限制水位就常定在正常蓄水位之下,防洪限制水位与正常蓄水位之间的库容,称为结合库容,又称为共用库容、重叠库容。因为它在汛期是防洪库容的一部分,在汛后又是兴利库容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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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2-08-25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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