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暴警察是指在专门组成以压制
暴动、强制解散示威人潮的警察部队。无论是对防暴警察或是暴乱人潮来说,为了达到减少人员伤亡的目的,可以采用特殊的战术或队列以对付无武装人群(有时是低度武装),以及,装备了软性的特殊武器以避免增加伤亡,以求最低的伤害。
装备
防暴警察的成员通常装备必要的护具,以因应推挤及其他的装备:
方盾:防暴警察携带,抵抗外来物体、人员推挤等防卫性装备,防护面积比圆盾大,通常为第一列之镇暴人员使用。
圆盾:镇暴人员携带,为轻型防御盾牌,主要是方便逮捕犯罪人用。
电盾:轻型防御盾牌,并带有攻击性,盾牌上面有铁条做导体,碰到者有痛觉,此物品电源来自电池。
头盔:镇暴人员装备之头盔,防护面罩开启方法与一般
安全帽不同,为防止攻击,有设计两段式开启法
重型镇暴套装:重装镇暴人员配备,分为上衣和下裤,衣服材料有防火之功能,衣服里有吸收攻击的塑胶和泡棉,设计上密不通风, 无任何空隙,密不透风的设计也包括颈部,但活动有些限制。
防护手套:重装镇暴人员配备,抵挡防御外来攻击手部多数关节的装备。
安全鞋:镇暴人员穿着之鞋,多为军用之大头皮鞋材质。 坚固无比
灭火器:当有犯罪之人丢出汽油弹等,引发火警时,立即扑灭之装备
轻型镇暴套装:此套装与重型镇暴装备有所不同,此设计为比较好活动之装备,缺点是有多方空隙又分为以下装备。
手臂防护组:一组有两个,防御区域从手臂到手碗部分 身体防护衣:防御背部与胸部之衣服。 脚部防御组:一组有两个,防御区域是脚部至脚踝关节部分。
为了有效阻止暴力扩大,使用的低致命性武器:
棍棒:又分为短棍与长棍,短棍通常是逮捕之用,配合圆盾或小型方盾,而长棍通常以打击专用,但不带盾牌。
喷水车:车体设计有如消防车,装载大量水,利用水柱的强力水压来击退。
镇暴枪:射出非致命性的
橡胶子弹,让人产生痛觉,在世界各国镇暴时,经常性使用。
催泪弹:中远距离专用,一种以可发放出催泪气体,令人刺激流泪的
化学物质制造的,可以由喷射或手榴弹形式发射。
催泪瓦斯:近距离镇暴专用,气体装载罐中,按押式喷洒,吸收者状态同催泪弹。
为了防止他人进入,保护其物品和房屋之器具:
拒马:拒马为军事基地大门所用之物品,也有用在镇暴阵容当中,不让他人进入,(有铁丝型与刀片型)。
蛇笼:不让他人进入的一种物品,犹如蛇状一圈一圈,线圈上有刺之形状或刀片。亦有蛇笼装载车,快速摆放、收缩。
戒严时或情况危急.军队受命令之镇暴装备
头盔:镇暴人员装备之头盔,依各地不同分为两种:军用制式钢盔、镇暴专用头盔。
方盾:镇暴人员携带,抵抗外来物体、人员推挤等防卫性装备,防护面积比圆盾大,通常为第一列之镇暴人员使用。
防弹背心:军队制式装备,一般用于战争时防护装备,在镇暴时也有防护的功效。
棍棒:又分为短棍与长棍,短棍通常是逮捕之用,配合圆盾或小型方盾,而长棍通常以打击专用。
枪:因情况危急且在双方无法控制及失控状况下,立即处理失控事件,如:手枪、冲锋枪、步枪
防暴队配备精良武器
中国防暴警察配备的轻武器,包括95式自动步枪、95式自动机枪、
88式狙击步枪、
92式手枪等,和驻港部队的配置一样,都是国内的顶尖武器。我国警察防暴队装备的防暴车能防护81式班用机枪子弹,防护等级很高,这种防暴车即使轮胎被枪打穿,也能以每小时50公里的速度前进50公里
例子
以下举出经常担任镇暴任务的主要执行单位,但这些单位并不限于镇暴部队的工作。
中国人民警察防暴部队
由警察、武警等训练组成,通常在维和任务中、反暴制暴、反恐突击、保护重地和重要人物等出现。
高科技武装
为了更好地执行任务和保障队员的安全,中国防暴队的装备堪称一流。光是一身“行头”已经令人瞠目。他们穿的高帮“防刺靴”,鞋底设有特殊的防护装置,即便踩到竹签也扎不透,而且还轻便、透气。看来不起眼的皮带,其实是超强度的作战腰带。在武装巡逻时,每位民警还要装备一支自动步枪或者狙击步枪、机枪,另外还要带上匕首、GPS卫星定位仪、各式电台、防弹背心、防弹头盔等,胡椒喷雾器、催泪弹也是必备品。特别是在执行防骚乱任务时,防暴队员身上的用高强度纤维材料特制的盔甲刀枪不入,戴上钢盔,拿上警棍、盾牌。这身装备更轻,总重量约在5公斤左右。
别看安全,这身衣服因为材质特殊,穿在身上非常闷热。对此,防暴警察们都做好了“捂痱子”的准备。
配备精良武器
中国防暴警察配备的轻武器,包括95式自动步枪、88式狙击步枪、92式手枪等,和驻港部队的配置一样,都是国内的顶尖武器。恐怖分子武器主要是AK系列枪支。而我国警察防暴队装备的防暴车能防护81式班用机枪子弹,防护等级很高。这种防暴车即使轮胎被枪打穿,也能以每小时50公里的速度前进50公里。
维和行动部队
头戴联合国
蓝盔或
贝雷帽的联合国维持和平人员受安全理事会派遣,帮助执行和平协定,监测停火,巡逻于非军事区,在对立部队之间设立缓冲区,制止交战,同时通过谈判设法和平解决争端。但维持和平成功与否,最终取决于对立各方的同意与合作。
联合国本身没有军队,每次维持和平行动均由各会员国自愿派遣部队和装备,其费用从特定维持和平预算中予以偿还。警察、选举观察员、人权监测员和其他文职人员有时在维持和平行动中与军事人员协同工作。维持和平人员仅携带轻武器用于自卫,而且经常不带武器。他们最强大的“武器”是他们的公正性。他们靠劝告和最低限度地使用武力来排除紧张局面,防止交战。这项工作十分危险。自1948年以来,已有1650多名联合国军事和文职维持和平人员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