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晒剂是指利用光的吸收、反射或散射作用,以保护皮肤免受特定紫外线所带来的伤害或保护产品本身而在
化妆品中加入的物质。
产品信息
防晒化妆品在我国属于特殊用途化妆品,是指能够防止或减轻由于紫外线辐射而造成的
皮肤损害的一类化妆品。
世界上首次关于防晒制品的报道始于1928年,它介绍了美国的一种含有两种化学物质苯甲醇水杨酸酯和苯甲基肉桂酸辛酯的具有防晒功能的乳液。
紫外线的危害
近年来,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人类对自然环境的影响正在变大,使得臭氧层的保护作用趋于减小,阳光中到达地球表面的紫外线强度越来越大,直接威胁到了人类的健康。紫外线辐射对人类的健康有诸多不利的影响,其主要表现为可能引起短期和长期的严重效应,短期效应主要表现为晒伤,长期效应往往是积聚性的,表现为皮肤红斑、光致老化、组织破坏和皮肤癌等。因此,如何通过使用防晒产品尽可能减少紫外线给人类健康带来的不利影响,是近年来化妆品行业最热门的话题之一。在日常生活,为了减少紫外线辐射对皮肤的伤害,人们应尽量避免暴晒于日光下以及正午日晒时间外出,穿戴具有防护性的衣物,并在日晒前使用防晒化妆品等进行防护,其中,使用防晒型化妆品是最常用的紫外线防护措施,它能够防止日光诱导出现红斑和日晒伤,阻止或减少DNA的损伤,规律使用防晒化妆品也能抑制癌前皮肤损伤,可明显减少日光性肿瘤的发生。紫外线除了作用于皮肤外,还会引起头发损伤。当头发暴露于大剂量的紫外线下,会引发变色,棕色头发趋于褪色,金黄色头发、红色头发变黄。这是由于光氧化的漂白作用和氨基酸(胱氨酸、酪氨酸、色氨酸)光降解。氨基酸光降解还会引起头发的张力降低。因此,防晒化妆品已成为人们日常必备的化妆品之一。
紫外线的分类
紫外线根据其波长的不同以及对人体的影响不同分为三个波段,分别为:长波紫外线(UVA)、中波紫外线(UVB)、短波紫外线(UVC)。
1.长波紫外线(Ultraviolet A,UVA)
波长范围为320-400nm。UVA的穿透力较强,可深入到真皮层,产生很多光生物学效应。与UVB不同,UVA诱发光生物学效应是间接的,需要有氧的存在。UVA还可分为三个波段:320-327nm波段,与UVB相似,表现出对细胞结构的直接作用;327-347nm波段,直接和间接的作用并存;347-400nm波段,为间接作用波段。
2.中波紫外线(Ultraviolet B,UVB)
波长范围为290-320nm。UVB可穿透臭氧层进入地球表面,UVB是太阳辐射对皮肤引起光生物效应的主要波段。UVB抑制DNA、RNA和蛋白质合成、有丝分裂的形成、使细胞膜萎缩、诱发早期和滞后的红斑响应。长期UVB作用会伤害皮肤的连结组织,它也是非黑癌性皮肤癌的刺激因子。与UVA相似,长期UVB照射会引起鼠皮内葡胺聚糖(GAG)和蛋白聚糖(PGs)的增加。UVB的作用是直接的,不需要通过中间的光敏化剂的过渡。
3.短波紫外线(Ultraviolet C,UVC)
波长范围为200-290nm,短于290nm的UVC不能穿过臭氧层进入地球表面。尽管UVC具有光活性,会对组织构成伤害,但对一般人不会造成伤害,某些职业(如电焊)或使用人工光源可能构成伤害。
分类及特点
(1)无机防晒剂
无机防晒剂是一类白色无机矿物粉末,《规范》中允许使用的只有
二氧化钛和氧化锌两种物质。
无机防晒剂的防晒机制与其粉末粒径大小有关。当粒径较大(颜料级别)时,防晒机制是简单的遮盖作用,这类粉末在皮肤表面形成覆盖层,把照射到皮肤表面的紫外线反射或散射出去,从而减少进入皮肤中的紫外线含量,就像一束光照在镜子上被反射出去一样,属于物理性的屏蔽作用,所以也称为
紫外线屏蔽剂,防晒作用较弱。但随着粉末粒径的减小,此类防晒剂对紫外线的反射、散射能力降低,而对UVB的吸收性明显增强,当粒径小到纳米级时,防晒机制是既能反射、散射UVA,又能吸收UVB,防晒作用较强。
通过简单遮盖阻隔紫外线的无机防晒剂(颜料级别)具有安全性高、稳定性好的优点,但由于在皮肤表面沉积成较厚的白色层,所以容易堵塞毛孔,影响皮脂腺和汗腺的正常分泌,且容易脱落,具有增白效果的防晒品中往往都含有这类防晒剂。纳米级的无机防晒剂的粉粒直径在数十纳米以下,已经无遮盖作用,而具有防晒能力强、透明性好的优势,但也存在易凝聚、分散性差、吸收紫外线的同时易产生自由基等缺点,所以需要对其粒子表面进行改性处理以解决上述缺点,这对生产厂家的研发能力要求较高。
(2)有机防晒剂
与无机防晒剂不同,此类防晒剂是一类对紫外线具有较好吸收作用的有机化合物,也称为
紫外线吸收剂。这类物质能选择性吸收紫外线,分子结构不同,选择吸收的紫外线的波段也不同,有些防晒剂主要吸收UVB,有些防晒剂主要吸收UVA,而有些防晒剂属于广谱防晒剂,既能吸收UVB,又能吸收UVA。这类防晒剂将吸收的紫外线的光能转换为热能,同时其自身结构不发生变化。2015年版《规范》中列出了25项准许使用的有机防晒剂,并对其使用条件(主要是用量)作出了规定。常用的有
对甲氧基肉桂酸酯类、樟脑类衍生物、苯并三唑类及奥克立林等。通常以多种防晒剂配合使用的方式用于防晒品中,以增强防晒效果。
与无机防晒剂相比,有机防晒剂存在的安全隐患更多一些,比如刺激皮肤、导致皮肤过敏等,但有机防晒剂的防晒能力大多强于无机防晒剂。所以,大多厂家将无机防晒剂与有机防晒剂配合使用,最大化地增强防晒效果,同时提高安全系数。作为消费者,在购买防晒产品时,一定要注意产品标签上是否有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在正规渠道购买,以防劣质产品给我们的健康带来危害。
相关法规
我国对化妆品用防晒剂实行清单管理。《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化妆品准用防晒剂(表5)中列明了27种化妆品准用的防晒剂。这些防晒剂可在本规范规定的限量和使用条件下加入到其他化妆品产品中。仅仅为了保护产品免受紫外线损害而加入到非防晒类化妆品中的其他防晒剂可不受此表限制,但其使用量须经安全性评估证明是安全的。这些防晒剂作为着色剂时,具体要求见着色剂表6。防晒类化妆品中该物质的总使用量不应超过25%。
注(1):这些防晒剂可在本规范规定的限量和使用条件下加入到其他化妆品产品中。仅仅为了保护产品免受紫外线损害而加入到非防晒类化妆品中的其他防晒剂可不受此表限制,但其使用量须经安全性评估证明是安全的。
注(2):这些防晒剂作为着色剂时,具体要求见着色剂表6。防晒类化妆品中该物质的总使用量不应超过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