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直属特设机构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防城港市人民政府直属特设机构。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和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起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及有关监管制度。
(二)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直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三)指导推进全市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四)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标准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
(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管理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六)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七)根据市人民政府的授权,负责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八)指导县(市、区)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九)负责所监管企业党的组织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1.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要求,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专司国有资产监管,重点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不行使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不干预企业依法行使经营自主权。2.将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国有企业监事会职责划入市审计局。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秘、会议.机要、保密、信息、财务、后勤、档案、信息化和政务公开、机关效能工作,督察、督办重大事项的落实。
(二)产权管理科
研究提出完善国有产权管理的意见,拟订企业国有产权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国有资产对外担保、抵押的核准和备案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的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资本金基础管理工作,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方案及对经营进行预算管理,监督、规范企业国有产权交易。
(三)企业监督管理科
研究提出市属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承担企业及其产业重组整合工作,负责审核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负责制定监管企业投资管理制度,负责制定、修改所出资企业章程有关工作。负责制定监管企业财务监督管理相关制度,负责监管企业的财务决算备案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统计分析工作,对监管企业运营质量分析评价,负责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及其资产损失核销工作,负责国有资本收益有关工作。负责拟订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薪酬管理制度,承担年度和任期考核工作,提出相关人员薪酬及奖惩建议,负责监管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与业务支出制度建设并实施监督管理。
(四)党群(人事)科
负责所监管企业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宣传工作,负责机关的人事、离退休人员和机构编制工作,协调所监管企业工青妇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的人才队伍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统战工作。
现任领导
主任:黄伟
参考资料
市国资委主要工作职责.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内设机构.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最新修订时间:2022-07-23 16:49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