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文安
越共中央政治局原委员,越南第十届国会原主席
阮文安 (越南语:Nguyễn Văn An,1937年10月1日—),越南第十届国会主席。阮文安1937年10月1日生于南定省南定市美新乡,雇农出身,本人是电力工人。1959年8月加入越南共产党,先后任南定市委书记、省委书记。1991年6月在越南第十届国会第九次会议上当选为越南国会主席,2002年7月再次当选。2006年6月,阮文安在越南第十一届国会第九次会议上递交辞呈。
人物履历
1954年,在河内发电厂当电力工人;
1961年,在国内业务培训,后赴苏联顿涅茨克理工大学学习;
1967年,回国,在河内电力公司工作;
1970年,在第三电力所(南定省)工作;
1972年,任南定电力公司技术副经理;
1974年,任南定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其间,在阮爱国高级党校学习;
1976年8月,任河南宁省委常委、省人民委员会分管工业的副主席,后任南定市委书记;
1980年11月,任河南宁省委副书记、省人民委员会主席;
1982年,任河南宁省委书记;
1987年9月,任中央组织部副部长;
1996年6月,任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组织部部长;
2001年4月,在党的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中央委员会委员,并被中央委员会选举委员政治局委员,任命为中央书记处书记,继续担任中央组织部部长;
2001年6月,任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国会主席;
2002年7月,在第十一届国会第一次会议上,继续当选为国会主席。(2006年6月退休)
担任职务
越共第五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六届、第七届、第八届、第九届中央委员;越共第八届中央政治局委员;越共九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越南第十届、第十一届国会代表。
上任时间
2001年5月22-6月29日,十届国会9次会议召开,常务副总理阮晋勇作《政府工作报告》。通过了《土地法》(修订)、《消防法》、《文化遗产法》、《海关法》(修订)、《陆路交通法》、《刑事诉讼法》(修订),审议了《劳动法》(修订草案)。会议任命阮文安为国会主席。
最新修订时间:2024-11-12 12:26
目录
概述
人物履历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