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性
生物学术语
间性(intersex),指第三性别,“间性”理论作为“主体间性”、“文本间性”、“文化间性”甚至“媒体间性”等诸理论观点的综合,其主要的哲学理论基础在于主体间性。自上个世纪以来,间性理论已触及到哲学、美学、文学等各人文学科,“间性的凸现”已成为一种新的理论共识。
简介
“间性”(inter-sexuality)这一术语来自于生物学,据厦门大学教授黄鸣奋考证,“间性”亦称为“雌雄同体性”(hermaphrodism),指的是某些雌雄异体生物兼有两性特征的现象。“‘间性’一词目前也被人文社会科学工作者所使用,指的则是一般意义上的关系或联系,除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这一点相通外,与其生物学意义几乎风马牛不相及。”
“主体间性”,指力图克服主客二分的近代哲学思想和思维模式,强调主体与客体的共在和主体间对话沟通、作用融合及不断生成的动态过程。作为主体间性在文化领域具体体现形式的“文化间性”,“体现了从属于两种不同文化的主体之间及其生成文本之间的对话关系”,它也表现出文化的共存、交流互识和意义生成等特征。主体间性和文化间性理论为哲学、文学、比较文学、文化学、社会学和解释学等各学科开拓了更大的学术空间,拓展出新的研究维度,从而获得更阔的研究视野。
关系
“媒体间性”指的是不同媒体在技术、信息、社会等方面的关系。
黄鸣奋:《网络间性:蕴含创新契机的学术范畴》,载《福建论坛》2004年第4期,收录于黄鸣奋著:《互联网艺术》,文化艺术出版社2006年12月版,第389页。
郑德聘:《间性理论与文化间性》,载《广东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8年第4期,第73页。
邱国红《文化间性的例证:中国诗歌审美范式对美国诗歌创作的影响》,载《云梦学刊》2005年第1期,第96页。
黄鸣奋:《媒体间性:数码时代的艺术探索》,载《鹭江职业大学学报》2004年12月第4期,第1页。
法案
2018年12月15日,德国议会通过法案,政府将在各类登记文件中引入第三性别选项“间性(intersex)”。第三性别将应用在出生证明、驾驶证和其它政府文件中。这意味着无法、或者不愿意用“男性”或“女性”简单定义性别的人,可将自己登记为“多种(divers)”,姑且可以理解为“间性”或“其它”。
相比此前那些认为自己既不是“男性”也不是“女性”的人只能留空性别拦的境况,德国政府这项举措的推出可谓一大进步。但LGBT+(性少数群体)平权运动人士认为,政府做得还不够好,他们想要新的法律来让登记文件中性别项的修改变得更加容易。
最新修订时间:2022-06-14 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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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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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