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老
基督教部分教派领袖职称
长老,基督教新教某些教派中教徒领袖的职称。源于希腊文πρεσβυτεροσ,意思为“长者”,在早期教会中指德高望重的信徒。一般由各教堂信徒推选数人为领袖,共同管理教会的工作。
简介
长老一词在《旧约》中指犹太人的民间领袖,在《新约》中则指早期基督教徒中德高望重的领袖。在《新约·使徒行传》6章描述了最初产生长老这个职分的原因,因为当时教会迅速地成长,而使徒们认为他们不该去管理教会里的行政事务,就从会众中选出执事,专门管理教会里的饭食等行政事务,这样使徒们可以“专心以祈祷传道为事”,这些使徒们就是最初的长老。16世纪宗教改革时期加尔文据此设立长老制。某些宗派中,长老相当于其他宗教派的牧师职务,可主持各种宗教仪式。长老不是教会专职人员,有一定任期,任职期间可以不放弃自己的世俗职业。一般来说,长老是由会众选出来的平信徒,是义务为教会工作,不受薪;但有些教会,尤其是部分灵恩派教会,长老也和牧师一样有薪酬的。长老是由教堂平信徒推选的代表,负责管理教会事务,主要源自长老会即加尔文宗。按立长老多在教会中有一定威望的执事中选取,具备在教会一定工作年限,需要经过申请、考核等程序。
条件
根据《中国基督教教会规章》,长老应有高中毕业(包括相当于高中文化)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十年以上教会侍奉的经历,具有一定的讲道能力。需受过神学教育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基督教两会举办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培训。长老按立时年龄不超过60周岁。长老协助牧师工作,其职责仅限本堂点,牧养、教导信徒,受牧师委托也可以主持圣礼。凡申请长老圣职,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堂点管理组织推选,在所服务堂点公示两周,由当地基督教两会推荐,经市(地、州、盟)基督教两会同意,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基督教两会,省(自治区、直辖市)基督教两会审核同意后,可委托市(地、州、盟)基督教两会选派牧师、长老三人以上组成按立小组予以按立。未按照本规章要求按立的长老不作为圣职人员认定。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8-17 14:29
目录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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