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盛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长盛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及其它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监会2006年8月28日证监基金字172号文核准募集。
投资方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金融工具,包括中证100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新股(如一级市场初次发行或增发)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
基金资产净值5%。
投资理念我国经济增长将保持持续稳定发展态势,为指数投资获取长期稳定收益奠定良好宏观经济基础。选择以市值代表性强、流动性高、大盘蓝筹为特色中证100指数为股票组合跟踪基准,力求通过被动指数化、分散化的投资方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