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是长治市
机构改革设置的新部门,为
长治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国务院关于行政审批、政务改革、政务服务、政务信息管理和公共资源交易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统筹指导、协调、监督、推进全市政务改革和管理工作及全市各级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体系建设工作。
(二)负责组织开展全市政务改革和管理有关重大问题的研究,参与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各级各部门落实市委、市政府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重大政务改革举措。
(三)负责推进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制定审批服务运行评价标准,建立相应考核评价机制。负责优化简化政务服务流程,梳理编制公布“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清单,对政务服务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规范政务服务行为。
(四)负责组织推进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市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具体工作。负责推进市、县(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等行政审批改革工作。
(五)负责统筹协调、监督、管理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公共资源交易体系建设。对行业主管部门履行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清理规范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服务事项及机构。指导、协调和考评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组织推进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深度整合。负责编制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组织实施省级制定的
政府采购目录。
(六)负责制定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服务标准体系,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和机构。负责对进入市级政务服务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监督工作。
(七)负责统筹推进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在线平台的建设、管理和维护。
(八)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政务大数据发展应用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市政务信息系统集约建设运维、政府各部门业务协同和政务数据资源融合共享。负责建立完善数据开放平台和标准体系,推动政务数据开放共享利用。承担“政务云”平台建设,建立“政务上云”制度、标准体系。负责统一管理政务数据,统筹规划全市政务服务网络建设,统筹管理市直部门政务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和资金。
(九)统筹推进全市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监管”体系建设。负责整合各类监管信息资源,汇集全市各级监管部门监管业务结果数据。负责对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开展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等工作的
行政效能监察,组织开展绩效考核。
(十)承担市人民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职责。
(十一)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与市委编办有关职责分工。市委编办负责组织推进和完善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统筹协调权责清单管理和执行情况监督。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配合推进和完善权责清单制度,具体承担市级权责清单梳理规范、动态调整等相关管理工作,对县区权责清单管理工作进行指导。
(十三)职能转变。根据法律法规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规定,负责探索推行“一枚印章管审批”,对审批事项进行精简、归并、优化重组,优化再造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效率,从机制上解决行政审批互为前置等问题,对各类审批事项,由所涉部门审批人员、首席代表审批、签字后,统一加盖“长治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行政审批专用章”,取代各部门审批专用章,各审批部门对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负责推动“最多跑一次”“一次不用跑”改革。负责推进“一网通办”“全程网办”等工作。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安全保密、应急管理等工作。负责财务管理工作。统筹、管理、指导所属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等相关工作。
(二)政务改革管理科(机关党办)。负责政务改革和管理工作的调查研究,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政务改革和管理的制度、标准和规范。负责组织实施并督促落实“放管服效”改革。承办市人民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群工作。负责退休人员工作。
(三)政策法规科。负责政务公开、信访、突发事件处置。负责依法规范行政审批服务工作。负责政务服务管理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清理、评估工作。牵头组织本系统法治建设、依法行政、法律顾问管理工作。负责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有关工作。
(四)行政审批管理科。承担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具体工作。负责指导推进全市
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探索推行“一枚印章管审批”。具体承担全市权责清单相关管理工作。负责优化简化政务服务流程,梳理编制公布全市“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清单。协调解决行政审批事项办理中的相关事宜。负责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公共服务所涉中介服务事项及机构。负责对进入市级政务服务平台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监督工作。负责对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开展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工作的
行政效能监察,组织开展绩效考核。指导县区政务改革和管理、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及相关中介服务的监督管理。负责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及相关中介服务投诉举报的承办、转办和督办工作。
(五)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科。负责组织推进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深度整合。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具体制度、规则和标准体系。负责编制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组织实施省级制定的
政府采购目录。统筹推进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体系建设。负责对行业主管部门履行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清理规范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服务事项及机构。负责对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行政效能监察,组织开展绩效考核。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及相关中介服务的监督管理。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及相关中介服务
投诉举报的承办、转办和督办工作。
(六)政务信息监督管理科。统筹推进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组织实施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负责全市政务服务数据资源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政务大数据发展应用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市政务信息系统集约建设运维、政府各部门业务协同和政务数据资源融合共享。负责建立完善数据开放平台和标准体系,推动政务数据开放共享利用。承担“政务云”平台建设,建立“政务上云”制度、标准体系。负责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中介服务
网上交易平台的建设和管理,统筹管理市直部门政务信息系统建设的项目和资金。负责指导全市政务信息相关管理工作。负责整合各类监管信息资源,建设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监管”系统。负责汇集全市各级监管部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监管业务结果数据,为监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合监管、协同监管提供数据支撑。
现任领导
王鹏:长治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局长
郭敏:长治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华伟:长治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党组成员、纪检监察组长
杨端良:长治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
陈宏彬:长治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四级调研员
石丽萍:长治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四级调研员
地理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