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是长治市机构改革设置的新部门,为长治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外事、台港澳方针政策和省政府外事办公室、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工作安排部署,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的外事、台港澳工作。
二、组织实施有关外事、台港澳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外事、台港澳等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调查研究全市外事、台港澳工作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督促检查全市外事、台港澳工作方针政策的落实情况。
三、拟定全市外事、台港澳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全市重大外事、台港澳工作。
四、围绕全市经济建设和对外开放进行外事、台港澳调查研究,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多渠道为全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积极参与全市对外、对台港澳的招商引资和经贸交流等活动。
五、审核、会签全市各部门、各单位报请市委市政府审批的外事及台港澳文件;统筹办理市级外事、台港澳活动和其他活动中的外事、台港澳事务;协助省政府外事办公室、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做好本市需要配合进行的外事、台港澳工作。
六、负责管理全市因公出国(境)工作和对外邀请工作,办理市级领导出访的组织实施;办理全市因公出国(境)手续;定期汇总全市公派出国和邀请外国人来访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提出书面报告。
七、负责管理全市外事接待、礼宾工作。负责接待来我市访问的国宾、党宾和其他重要外宾以及进行公务活动的外国驻华外交人员等;指导、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外事接待工作。
八、承担对外友好城市工作,指导全市对外民间交往活动;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对外开放区域的各项工作和外宾参观点的开辟建设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在我市境内的外籍人员,提供必要的服务;协调有关单位处理外籍人员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
十、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和指导长台经贸工作和长台各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以及长台人员往来等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台胞台属联络接待工作;会同有关地方和部门处理涉台事件和涉台民事纠纷;管理台胞捐赠、台胞台属来信来访等涉台事务。
十一、配合做好外事、台港澳宣传,指导各县区、各部门开展涉台教育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国外及台港澳新闻团组和新闻从业人员来长采访事务。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党务工作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出国境管理科。按规定权限审核、申报全市因公出国(境)团组,并办理相关手续。
三、涉外管理科。指导协调全市涉外管理工作;起草对外开放及外事工作地方性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涉外领事业务;组织和实施市级领导出访工作;参与全市对外宣传、招商引资和经贸活动;指导对外友城和对外民间交往工作等。
四、台港澳事务科。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和指导对台港澳经贸、科技合作工作;拟定我市对台港澳经贸、科技的地方性法规、政策;参与全市涉台港澳宣传、招商引资和经贸活动;承担和指导海峡两岸交流工作等。
现任领导
党组书记、主任:张登科
负责: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主任:何诗涛
分管:出国境管理科、涉外管理科、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交流中心
党组成员、副主任:牛艳丽
分管:综合科
副处长级干部:郭文平
分管:台港澳事务科、市海峡两岸交流服务中心